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機車騎士載著友人在一處路口闖紅燈後停在待轉區,員警發現上前盤查,沒想到這名騎士佯裝配合後,卻趁機急催油門而去。員警記下車號後予以逕行舉發,原本1800元的違規,瞬間加碼到4800元,得不償失。
▲機車騎士闖紅燈遇警攔查落跑多罰3000元。(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鼓山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陳奕廷23日上午在鼓山區博愛二路與大順一路口執行交通疏導勤務時,博愛路直行方向燈號已轉換為紅燈,左轉燈號亮起後,車輛紛紛依燈號指示左轉,突然一輛機車由博愛路北往南方向闖紅燈,幸好左轉的汽車急時煞車才未發生擦撞。
陳姓員警見違規機車闖紅燈後停在大順路上準備待轉,立即上前請駕駛停到路旁受檢,騎士佯裝配合,但隨即加速往博愛路方向離去,員警記下車號後開罰。
警方表示,依照該機車違規事實,原本騎士只觸犯闖紅燈(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1項處1800元罰鍰),但加速落跑後,則再觸犯不服指揮稽查(60條1項處3000元罰鍰),等於多吃了3000元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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