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遭餵毒竹筷刺腿凌虐慘死 狠母協助棄屍還求緩刑下場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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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遭餵毒慘死,彭姓生母協助棄屍,遭判刑1年2月。(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南投2020年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3歲彭姓女童遭母親同居陳姓男友凌虐餵毒致死案,一審依殺人等罪將陳男判無期徒刑,協助棄屍的蔡判1年2月,母親彭女則被判1年10月。彭女不服上訴要求緩刑,台中高分院以參與棄屍程度較低為由,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彭女1年2月;但合議庭認為她未盡照護女童責任,且案發後還援助陳男逃亡,因此不同意緩刑。可上訴。

一審判決書指出,彭女與陳男、蔡男是朋友關係,彭女於2019年與前夫離婚,獨自撫養年幼女兒,與女兒住在台中市北屯區;2020年1月起彭女與陳男開始交往,陳男多次前往北屯區住處過夜,也曾與女童獨處一室,彭女任由陳男單獨帶女童外出。

2020年2月14日起至6月4日止,陳男陸續在南投、台中等地毆打女童,造成其開放性顱骨穹窿、骨折、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氣顱、頭皮撕裂傷、臉部擦挫傷等傷勢;有時又拿竹筷、針等尖刺物,再將女童上衣掀起至胸口、外褲及內褲退至膝蓋處,戳刺女童大腿,凌虐女童,使女童身體、精神承受極大痛苦。

2020年6月7日下午,陳男於台中市大里區新生路的承租套房內,餵食女童安非他命、FM2等毒品,致使女童呼吸功能抑制而窒息死亡,陳驚覺女童失去生命跡象,找來友人蔡男及彭女協助棄屍。彭女雖認為女兒死因有異,但擔心自己會因女兒死亡而負有刑事責任,因此協助陳男棄屍。

經檢察官於前年8月中旬接獲檢舉情資,乃於同年9月間指揮警方至北屯居住處及南投縣執行搜索,並於名間鄉某建物旁樹下發現彭姓女童遺體。一審依遺棄屍體罪將彭女判刑1年10月;陳男遺棄屍體罪判1年10月,合併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蔡男遺棄屍體罪判刑1年2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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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凌虐餵毒慘死。(圖/資料照)

彭女提起上訴,指出她雖覺女兒死因有疑,但陳、蔡平常就有暴力行為,她與陳相處處於弱勢,礙於陳威脅如消息傳出去,將會對她家人不利,她為保護家人,才不敢讓家人知道,更不敢報警,女兒死亡後,她身心備受煎熬,3個月不敢回家,在外三餐不繼,也曾數度去祭拜女兒。

彭女懇請法官,她雖知情不報,但並無積極參與棄屍行為,且她是家中經濟支柱之一,家中尚有母親、2名幼子須扶養,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宣告。

二審合議庭認為,彭女無積極參與棄屍行為,所犯遺棄屍體罪參與程度顯比陳、蔡為輕,而此部分陳被判刑1年10月、蔡1年2月,相比之下有違比例原則,因此撤銷改判。

至於彭女請求緩刑部分,合議庭認彭女未對女童善盡照護、教養責任,得知女兒死亡後任由陳、蔡處理女童屍體,甚至因畏懼刑事責任而在外四處躲避,同時與陳男保持聯繫,並給予陳男金錢援助,直至警方接獲檢舉,及蔡因良心不安始向警方提出自白書,提供女童受害情資,警方才因此尋得女童已腐化的遺體。

合議庭認為,彭女所為,已造成女童其他親屬終身難以抹滅之傷痛,且對社會治安影響甚鉅,經斟酌再三,不予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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