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呼籲尚未登記工廠於3月19日前申請納管。(圖/翻攝「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官方網站)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依《工輔法》修正條文,符合105年5月19日前既有未登記工廠且屬低污染事業、非位於經濟部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區域的業者,應於3月19日前申請納管,否則將遭強制斷水斷電;南投縣政府表示,將全力輔導轄內未登記工廠逐步邁向合法,並呼籲符合資格業者勿再觀望,務必把握機會在納管期限前提出申請。
根據經濟部統計資料,全國於110年至2月1日為止,優先查處之疑似新增未登記工廠共994家,已執行查處家數為819家;南投縣部分優先勘查家數為12家,皆已執行查處。
縣府指出,申請納管是未登記工廠邁向合法的第一步,提出申請的業者,於輔導期間可免受相關國土計畫、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及建築法令處罰;縣府建設處為輔導企業永續經營,自109年3月20日《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條文上路以來,於上班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30分,皆於縣政府大樓B棟2樓建設處工商管理科設置服務櫃台,積極協助未登記工廠合法化。
此外,縣府建設處已於官網建置特定工廠登記專區,相關申請流程、申請表單以及範本都可以在專區網站下載(南投縣特定工廠登記辦理進度查詢系統,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EUzsLA_605zakJ0zlWQeiguc_PPJxlvI),有疑問可電洽專線(049-225144)或總機(049-2222106)轉分機(1411-1413)諮詢,或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官網(工廠管理輔導法-特定工廠登記與未登記工廠專區)查詢,網址如下:https://www.cto.moea.gov.tw/FactoryMC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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