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剛墮胎想賴床...恐怖情人持水果刀射胸!強逼「3選1」性侵

▲▼示意圖,性侵,絕望,暴力,家暴,恐懼,情緒,暗,害怕,強姦,虐童,虐待,社會。(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陳姓男子僅因不滿女友身體不適,想再躺一下再去幫他買早餐,竟持水果刀射向女友。(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林冠吟/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和女友在租屋處同居,未料陳男僅因要求女友幫買早餐,女友因身體不適,想再躺一下,就因此暴怒,怒持水果刀朝她胸部猛射,後又不滿女友因剛墮胎完下體發炎、拒絕求歡,陳男要求女友,「走前門、走後門或幫他口交」,強迫「三選一」,女友無奈之下選擇口交。一審,士林地院依傷害罪與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案件上訴至二審後,高等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原判。

超惡劣!陳姓男子和女友同居生活,不料2019年12月上午,陳男要求女友幫他早起買早餐,但女友因剛為他墮胎完沒多久,下體發炎不適,想在床上多躺5到10分鐘,就遭到陳男破口大罵,痛罵女友不起床買早餐害他餓肚子,是在跟他作對,女友只回了一句,「我沒有」,未料卻引爆陳男怒火,陳男從床頭櫃拿出未開封的長刀,架住女友的脖子,將刀鋒放在女友的臉上,所幸因刀鋒未開封,而未對女友造成傷害。

不過2人持續發生口角衝突,女友也不甘示弱,躺回床上再瞇一下,陳男也拒絕讓女友再躺回去,爆怒之下將長刀丟回床頭櫃中,並拿出水果刀,怒嗆女友,「我敢殺死妳,不要不信邪」,並持刀朝女友的方向瞄準射過去,造成女友的左胸靠近乳頭處有撕裂傷,期間更有怒甩女友巴掌、猛掐其脖子等暴力行為。

2人發生衝突後,陳男仰躺在床上,要求女友抱他,並幫其口交,但女友因先前才為他墮胎,導致下體發炎,加上才剛被陳男暴力對待,因而拒絕陳男的求歡,熟知陳男竟硬拉女友的手去摸其下體,並給她「三個選擇」,「走後門、走前門,或幫他口交」,儘管她已明確拒絕,但仍在陳男的強迫之下,為他口交得逞。事後,女友也抓準時機,緊急向超商店員求助。

▲▼家暴,暴力,受虐,性侵,昏迷,下藥,昏睡。(圖/翻攝pixabay)

▲2人爆發肢體衝突後,陳男不顧女友先前為其墮胎因而導致下體發炎,強迫女友「三選一」,讓女友幫其口交得逞。(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pixabay)

陳男應訊時,向檢警表示,自己沒有持刀丟女友,是他打了女友一巴掌後,女友情緒激動下拿出水果刀,對他怒吼,「不是要命一條嗎」,他也怒回,「妳不要以為我不敢」,將水果刀往床上丟,不是往女友身上丟,女友胸口的撕裂傷應是她自己造成的。

陳男強調,自己並沒有對女友性侵,當時2人剛吵完架,女友表示自己下體發炎,只能口交,他怕被女友咬傷,因此就拒絕了,後續2人還一起去買午餐,女友神情自若、行動自由,還能自己走去超商向超商店員報警,何況警方在搜索過程中,也沒有扣到沾有他精液的衛生紙,而女友口中也未驗出其DNA或精液等語。

高等法院勘驗相關證人證詞與證據後,發現超商店員表示,當時陳男女友走進超商,對他表示,「可不可以幫我叫救護車?」,並表示她不想被別人看到,後續也有對他說,她慘遭家暴事件。

而陳男女友送醫後,醫院人員也發現女友遭到性侵,而依法通報社工,社工到場後也發現女友精神狀況不穩,但經安撫後仍能清楚陳述,並有在女友的口腔中驗出男性Y染色體,其胸口亦有撕裂傷,認定女友證詞屬實。

至於警方未查扣到相關沾有精液衛生紙一事等,法官向承辦員警詢問後,員警指出,當時因發現陳男為毒品案件的通緝犯,且有家暴女友的事實,因此未特別留意衛生紙這類與性侵害犯罪有關案件,認為陳男辯詞為飾詞狡辯;而一審法官依傷害與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量刑無誤,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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