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刀柄都沒入!男3刀砍死同事辯:酒醉誤事 法官打臉重判15年

記者林冠吟/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洪姓男子和顏姓男子2人互為工程行同事,不過2人素來不睦,未料去年9月,洪男和顏男2人在宿舍爆發口角衝突,洪男因此心生不滿,竟從便利商店購買水果刀後,朝顏男猛砍3刀,導致顏男最終傷重不治。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15年。

▲▼基隆刺青男「水果刀刺頸」殺同事!散步逃亡畫面曝光。(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洪男刺殺同事後將兇刀丟棄後,還返回宿舍收拾行李,但仍被警方逮捕。(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判決書指出,洪男和顏男2人儘管同為工程行同事,但平時相處不睦,多有爭吵。去年9月1日晚間6時許,2人再度在宿舍爆發口角衝突,洪男氣急之下,竟衝進便利商店購買水果刀,朝顏男的左右兩肩、後背等處猛砍3刀,待顏男不支倒地後,洪男見狀急忙將水果刀棄置在附近水溝,之後神色自若地返回宿舍打包行李。不過逃亡僅2個小時,就被警方循線逮到。

▲▼基隆刺青男「水果刀刺頸」殺同事!散步逃亡畫面曝光。(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洪男刺殺同事後散步逃亡畫面曝光。(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顏男因胸主動脈破裂出血、左側胸腔大量血胸、左肺扁塌等傷勢傷重不治。檢警事後對顏男進行解剖後發現,顏男身上有2處致命傷,幾乎貫穿整個胸腔,傷口深度約14公分長,對比水果刀刀刃長約9公分,且傷口周圍均有半圓形挫傷印痕,研判水果刀已完全沒入而碰觸到刀柄以至於形成特殊模式之傷口。

庭審時,洪男向法官辯稱,自己並無任何殺人犯行,是因為遭顏男恐嚇,他酒後一時氣憤才去買刀,想要教訓顏男,強調他只是想傷害對方,不知道顏男會因此死掉。洪男的辯護律師也表示,是顏男揚言要找人教訓洪男,洪男無奈之下才持刀刺向顏男,其主觀上僅有給顏男教訓,並無膽識懷抱殺人之犯意,且洪男酒後和顏男發生衝突,洪男乃因服用大量酒精而判斷能力顯著降低,一時失慮才犯下犯行等語。

▲▼基隆刺青男「水果刀刺頸」殺同事!散步逃亡畫面曝光。(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洪男被逮後向法官辯稱無殺人犯意,是因為酒醉一時失慮而犯下罪刑。(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庭審時,顏母向法官哭訴,兒子死狀悽慘,整個毯子都是血,刀柄僅9公分,但傷口卻深達10幾公分,痛斥洪男手段殘忍,請求法官斷洪男重判無期徒刑或極刑。

基隆地院勘驗相關證據後發現,洪男買刀時還可和店員正常對答,就連在行兇當下,也都沒有出現搖頭晃腦、行向歪斜等酒醉情形,還知道要丟棄兇器,並走回宿舍收拾行李,不採信洪男的辯詞。

法官指出,審酌洪男僅因細故,就刺殺顏男致死,剝奪顏男生命權,造成顏男家屬難以撫平的哀痛,更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其下手猛烈,力道大到使水果刀全部沒入顏男的身體中,其犯後更僅承認有傷害犯行,並無殺人之犯意,其事後雖與顏母達成和解,至今卻未給付任何賠償金費用,依殺人罪之最高刑度,重判洪男有期徒刑1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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