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3年育嬰假顧小孩 竟是別人的種!人夫求償吞敗理由曝

南非法庭日前判准同性戀爸爸能夠申請育嬰假(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男子請育嬰假卻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一名張姓男子2014年與蕭姓女子結婚,隔年蕭女產下一子,張男於是請了3年育嬰假照顧小孩子,沒想到後來發現小孩子竟不是親生骨肉,憤而向蕭女求償請育嬰假損失的薪水和照顧費用230多萬,但法院審理後發現,小孩出生後的托育、念幼兒園等費用幾乎都是蕭女出的,蕭女還幫張男繳信用卡費,因此駁回張男的請求。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和蕭女是在2014年底結婚,隔年年6月蕭女剷下一名嬰兒,張男從小孩出生後,就向公司請了育嬰假,共請了請了3年4個月,直到2019年他才得知小孩的生父竟是另一名曾姓男子,於是向蕭女提告要求返還請育嬰假期間的薪資損失186萬餘元和照顧小孩費用約45萬的「不當得利」。

蕭女在法院審理時主張,懷孕時她不知道小孩是張男的還是曾男的?她原本要拿掉小孩,先要求曾男簽名,曾怕殺生不敢簽,說要給她2900萬元,後來她又請張男簽名,結果張男就說要跟她結婚把小孩生下來,她並沒有欺騙張男。

蕭女指出,張男結婚後一直跟她要錢買名牌包買車,且張原來在哥哥開的公司上班,是因為跟哥哥吵架想離職,根本是為了領育嬰津貼才請育嬰假,不是要照顧小孩,她自己有請保母照顧小孩,讓小孩去念幼兒園都是她付的,還給張男每個月2萬元生活費並幫忙付他信用卡帳單,認為張男沒付半毛錢。

法官審理發現,蕭女雖然有向孩子的生父曾男索取撫養費,但的確沒有向張男說孩子就是張親生骨肉,且現在一般社會常情並沒有要張男辦理育嬰留職停薪的必要,認為張男請育嬰假是為了照顧小孩的說法太牽強,蕭女付出的錢,比張男付出的錢還多,蕭女根本沒有不當得利,因此駁回張男的請求,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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