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在馬祖打工換宿期間,不慎騎車自摔,事後卻被驗出血液中含有酒精成分,換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51毫克。(資料照,與本案無關/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陳姓男子2020年時行經連江縣莒光堡附近時,因不明原因自撞倒地,警方獲報到場後除立即將陳男送醫治療外,也委託醫院對陳男進行抽血檢測,不料這一驗竟驗出陳男酒駕,換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更達每公升0.51毫克,立即將陳男移送法辦。事後陳男辯稱沒有喝酒,僅有喝一瓶多多綠。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馬祖當地採酵素反應法檢驗酒精,未再進一步檢驗,則有可能出現偽陽性情形,且無其他證據證明陳男酒駕,判陳男無罪。
陳姓男子去年10月前往馬祖某間民宿擔任小幫手,不料卻在騎車行經北竿村莒光堡附近時,不慎自撞路邊護欄倒地,路過民眾看見,緊急通知警方。警方獲報後,除將陳男送醫急救外,也委託醫院對陳男進行血液檢測,得知陳男血液中酒精濃度為102mg/dL,換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51毫克,認定陳男酒駕,立即將陳男依法送辦。
事後,陳男向員警辯稱,他當天沒有喝酒,就只有和朋友聊天時,喝下一瓶多多綠,但在騎車返回民宿的路途中,不慎發生車禍,且因當時他行經路段是山路,路途中不斷有上下坡,當天又颳起大風,因此才會不慎自摔倒地。
高雄地院審理後指出,陳男在發生車禍前10天才剛到馬祖北竿民宿擔任小幫手進行打工換宿,顯見陳男並非北竿在地人,對於路況未必熟悉,後續勘驗相關資料後也確認,陳男當時行經路段確實為「坡路」,認為陳男確實有可能因連續上下坡路況,且因傍晚光線日照不足,加上颳大風等因素,導致陳男自撞路邊護欄。
至於陳男的血檢酒精報告,法官則表示,由於馬祖當地的檢驗方式為酵素反應法檢驗酒精,此方法可能因陳男當時受傷急救或其他因素導致為陽性的可能,無法排除是否有其他因素影響抽血檢見結果有酒精反應,而檢方亦無其他證據證明陳男確實有喝酒後而不能安全駕駛之犯行,因此判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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