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做工地福利社老闆!莽男被拒竟開槍示威 逞凶下場出爐

▲桃園市吳姓男子去年1月間持改造手槍到大園區某工地,揚言要經營工地福利社生意遭拒,憤而開槍射擊逞凶,所幸未傷到人。(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桃園市吳姓男子持改造手槍到大園區某工地,揚言要經營工地福利社生意遭拒,竟開槍射擊所幸未傷到人。(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吳姓男子於去年1月間夥同蕭姓女子與謝姓男子到大園區某工地,向工地負責人揚言要承包工地福利社生意,負責人聲稱福利社已有人承包無法作主,吳男悻悻然離去。未料1小時後吳男又折回工地,與承包福利社的男子口角,吳男竟近距離開槍示警,工地人員報警處理,大園警方隨後循線將吳男拘捕到案,並起出做案改造手槍與子彈等證物;桃園地院審理時,吳男辯稱,「開槍的目的是不爽」、「是想嚇嚇人」,法官審結依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手槍罪,累犯,判處5年8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吳姓男子明知具殺傷力之非制式手槍、子彈均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規定管制品,竟於去年1月14日中午,攜帶非制式改造手槍、子彈等夥同蕭姓女子、謝姓男子到大園區某工地,向工地詹姓負責人表示欲承包工地福利社但遭拒絕,聲稱已由吳姓男子承包,可自行與吳協調。吳男心生不滿悻悻然離去。

同日下午1時30分許,吳男2度偕同蕭女、謝男到工地,向詹姓負責人展示其繫於腰間之手槍後離去;同日下午2時10分許,吳男3度偕同蕭女、謝男至工地,稍早詹姓負責人通知吳姓承包商到場,未料2人發生口角,吳男憤而持槍近距離朝吳姓承包商右上方開槍射擊1發子彈,以此行為恫嚇吳姓承包商,此時,工地人員打電話報警,吳男遂逃離工地。

大園警方到場後,當場扣得射擊後之彈殼,循線依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拘票於隔日下午2時53分許將吳男拘捕到案,並循線起出做案用改造手槍與子彈等證物,桃檢複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與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將吳男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吳男坦承犯行,但辯稱「開槍的目的是不爽,因為吳姓承包商不讓我做,我不高興。我是要嚇他,我若要殺他就往前面打就會打到他了,可是我是對空鳴槍,我是氣憤,我是他堂叔,我們有親戚關係」等語;吳姓承包商證稱,「不覺得吳男要傷害他的意思,雖然對他開槍,但認為只是在警告,沒有要殺人意思;從小認識到大,他家就住我家隔壁,我的輩份較小,但還是玩在一起,我們之間大概有1公尺多距離,他開完槍後我趕快去抓他的槍…叫他趕快走」等語。

法官審酌,吳男心智健全,知悉槍彈為法律嚴禁之違禁物,所生之危害顯非輕微,影響社會秩序情節重大,且其與吳姓證人前無宿怨,僅因一時爭執,不思理性解決,竟持槍射擊恐嚇。惟念犯後坦認犯行,尚非全無悔意,審結依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手槍罪,累犯,處有5年8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6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本案還可上訴。

【更多新聞】

►女公關與熟客摩鐵嘿咻偷3萬 誣遭下藥性侵...一句話讓真相曝光

►桃園新增3例!皆為新街國小學生 2496人採檢結果出爐

搭友人便車遇臨檢 被揪出是詐欺通緝犯!桃園男喊衰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