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晨跑後與路邊跌倒的陌生女子相遇,直接一起去開房間,隔天挨告性侵。(示意圖/pakutaso)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林姓男子去年某天晨跑後看到年輕女子在便利商店門口踉蹌跌倒,上前攙扶小聊一下,就帶著女子上飯店開房間,沒想到這段天外飛來的艷福,隔天成了一場災難。女子報警提告,稱自己當時剛從客人家坐檯下班,疑遭下藥而神志不清,被林男趁隙性侵,台北地檢署調閱監視器畫面,女子神情並無異狀,2日處分不起訴林男。
女子提告指出,她在事發前一晚,被公司安排到台北市中山區的1位客人家中「坐檯」,席間她只喝酒水,沒有吃藥,但清晨離開時覺得自己意識不清,因此到附近的便利商店休息時,被不認識的林男趁她無力反抗,把她帶去性侵得逞。
林男則解釋,那天晨跑完大約6、7點進入便利商店,就看到女子趴在桌上睡覺,後來女子要離開時不知道怎麼突然跌倒,他上前扶了一把,兩人開始聊天,接著一起去附近飯店開房間,女子自稱在酒店工作,因為那陣子工作不順,心情不好,2人是情投意合的發生關係。
女子報案後到醫院驗傷無特殊異狀,但她拒絕接受尿毒檢測,檢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前往女子聲稱前晚工作的黃姓男子住處追查,結果沒發現毒品,僅有黃男坦承自己吸K,再根據監視畫面,女子和林男是牽著手進入飯店,過程看不出女子有何異狀,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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