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渣夫用情婦睡姿當臉書大頭貼 她吹噓:不X我就沒有安全感

▲▼床事,性感,性愛,性,夫妻,偷情  。(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已婚賴男和同為外送員的朱女以「兩天為一個週期」上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已婚賴姓男子從事外送工作,和朱姓女同業眉來眼去,最後上床探索人生,更以「兩天為一個週期」打得火熱,賴男甚至將臉書大頭照換成小三的睡姿,朱女還跟朋友炫耀賴男「沒X我就沒有安全感」,正宮出面宣示主權被當成空氣,心碎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判賴男2人須賠償精神慰撫共25萬元,可上訴。

陳姓正宮提告指稱,2005年「帶球」嫁給賴男,婚後育有一子,多年生活甜蜜、相互扶持,賴男後來從事外送員工作,認識同業朱女,竟和朱女從去年(2021年)3月起到同年5月底,頻繁偷情至少37次,朱女更慫恿賴男離婚,她因此遭賴男百般威脅恫嚇,但她沒讓步離婚。

▲賴姓風水師得知婦人先生有外遇,誆稱在下體點痣可改運勢,婦人竟信以為真,被賴難得逞。(圖/翻攝自PAKUTASO/替代照,非本文當事人。)

▲正宮找小三當面談判宣示主權,卻被當成空氣,因而心碎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替代照,非本文當事人。)

正宮並提出朱女向彼此共同朋友吹噓內容佐證,包括「我們(朱女和賴男)兩天一週期耶」、「我如果每天跟他(賴男)在一起,你信不信他每天不會讓我下床」、「他可能真的一定要把XX插在裡面,他才覺得那是安全感」、「我也是直接跟他講啊,你他媽你沒X我你就沒有安全感嗎」等語。

正宮表示,去年5月當面跟朱女談判,朱女假裝答應跟賴男分手,半個月後竟又跟賴男到旅店開房滾床單,朱女還告訴朋友「有些東西其實是,習慣了之後,不需要太多的前戲」,且賴男在雙方這次幽會時,更把個人臉書大頭照換成朱女睡覺的模樣,形同昭告天下,對她這個大老婆示威。

正宮難過指出,她被對方2人頻繁偷情、背離道德倫理的舉動刺激,身心飽受折磨,要求2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共100萬元。

朱女辯稱賴男主動追求她,被她一再追問婚姻狀況,賴男總是謊稱單身,或騙她「婚姻關係早已解消」,直到正宮找她談判,她才曉得受騙。

▲▼外遇前兆怎麼發現?美女律師開示。(圖/Pakutaso)

▲朱女宣稱受騙以為賴男單身,並堅稱沒跟賴男上床過。(示意圖/Pakutaso)

朱女更宣稱所謂「2天為一個週期」,是說她自己有這個「需求」,但她從沒跟賴男上床,而且正宮已經原諒她之前跟賴男交往行為,不能反悔,她也賠不起100萬元。賴男坦承和朱女2天做愛一次,正宮講的都對,求償有理,「可是請求金額過高,我不願意賠」。

法官審理認為,賴男另案被正宮指控涉嫌竊佔、侵占與傷害等多項罪名,甚至因離家出走被通緝到案,賴男不可能附和正宮的主張而害自己和朱女要賠錢,所以賴男承認偷情朱女,應該屬實。

法官並指正宮提出的錄音中,朱女還表示「在你(賴男)有老婆的階段,我每跟你做一次愛,我就覺得我會很衰」、「不是說你(賴男)可以享齊人之福,你跟你老婆再打離婚,然後這邊還是每天可以打砲,每天都可以在那邊恩恩愛愛的,你懂嗎」,可見朱女和賴男確實頻繁上床。

不過法官認為,正宮跟朱女談判時,表明若朱女跟賴男能夠斷乾淨的話,願意不計前嫌、不再追究,「除非從今以後,有新事證或者什麼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代表已免除朱女先前行為的賠償責任,正宮這部分所受精神損害,應由賴男負責,判賴男須單獨賠償妻子10萬元。

至於賴男與朱女之後繼續偷情、開房過夜等不當行為,法官認為2人都是具有判斷是非能力的成年人,仍故意侵害本案正宮的配偶權,朱女更違反對正宮的承諾,此部分判賴男與朱女須連帶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