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名婦人因長期照顧失智先生壓力過大,2019年在醫院照顧時突然失控以枕頭將先生悶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婦人長期照顧罹患失智症且有暴力傾向先生,身心飽受巨大壓力,2019年間在醫院照顧時突然失控以枕頭悶死先生,遭桃園地檢署以殺人罪嫌起訴;桃園地院審理時,子女以「希望不要讓媽媽入監」向法官求情,法官今天下午宣判,考量本案實為人倫悲劇,故從輕量刑,判決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且不再附加其他法律上的條件。
檢警調查,這名年約七十餘歲的婦人因先生年邁且罹患失智症,無法辨識家人外還經常對家人暴力相向,婦人因長期照顧先生導致身心壓力巨大,2019年6月4日在醫院照顧先生時,疑似因受重鬱症影響,致其辨識行為能力下降,在病房內以枕頭覆蓋先生臉部與口鼻。醫護人員發現後立即搶救,仍於同年月16日不治。
桃檢複訊時,婦人一度否認殺人,辯稱沒用枕頭悶住先生口鼻,怕他頭撞到牆壁所以多放1顆枕頭在其頭上,後來則改口坦承殺人,案發時曾向巡房與搶救之醫護人員表明係其殺人,並向到場員警自首,檢方查出婦人罹患重度憂鬱症,
受病情影響均可認定,偵結仍依殺人罪嫌起訴,向法院建議被告本身亦患有重度憂鬱症疾患,需服用高劑量安眠藥物度日,被告子女均不欲對被告進行訴追而未提出告訴,檢請減輕其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婦人之子女證稱「希望不要讓媽媽入監,她是基於殺人犯意沒有錯,但實際上她也是因為被害人,她不想他那麼痛苦,才勉為其難自己下手」等語。法官則認為,被害人子女已因本案人倫悲劇承受父親死別之苦,實難再承受母親必須入監執刑生離之悲,本案有其「情堪憫恕」之處。
法官也針對檢察官在起訴書表示:「請一併衡酌被告本身亦患有重度憂鬱症疾患,需服用高劑量安眠藥物度日…」請依「刑法第59條之規定,酌減被告刑期」,法官認同檢察官意見,認本案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法官審結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3年,且不再附加其他法律上的條件,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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