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子愛上朋友妻子,竟揚言性侵,遭法官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高雄吳姓男子愛上友人妻子小花(化名),竟涉嫌用臉書傳送裸露生殖器、穿戴女用內衣褲、手淫的猥褻照給小花,還揚言要性侵對方,嚇得小花立刻報警。吳男事後對於犯行坦承不諱,遭法官依恐嚇罪嫌判處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吳男因為工作關係結識小花夫妻,而他一見到小花便立刻被她的美貌吸引,沒想到卻也因此起了歹念,於2020年3月12日至7月6日間,多次用臉書傳送裸露下體、穿戴女用內衣褲、打手槍的猥褻照片及影片給小花,甚至還稱,「我想去強姦你」等語,嚇得小花立刻報警。
法官審理時,因吳男於警詢時否認犯行,後來又改口認罪,但迄今並未與小花達成和解,法官審酌他的經濟狀況並不佳,且有父母須扶養等狀況,最終將他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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