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男子年初以2000元代價,換得女網友同意當他的1日情人,但2人才剛見面,女網友就痛斥男子「越界」,說好只能親親卻摸胸,女網友的2名男姓友人聞訊到場把男子打了一頓,雙方互相告上警局,台北地檢署調查卓男被控性騷擾部分,證據不足,加上男子撤回傷害告訴,3日處分全案不起訴。
▲男子上網花2千元約到1日情人,見面沒多久就被控性騷擾還被人當街痛毆。(示意圖/pixabay)
該名20多歲的單身男子,想嘗試帶女朋友出遊的感覺,因此在網路上和自稱在西門町工作的女網友認識,用LINE談好價碼後,相約西門町見面,沒想到2人在街頭邊走邊聊沒多久,女網友就停下腳步,責罵男子違反約定,說好只能親親卻偷摸胸,女網友還打電話通知友人,蔡姓、廖姓2名男子到場把該單身男教訓了一頓。
單身男期待的約會沒了,還挨告性騷擾,他喊冤,2人事前說好,只能親親,他絕沒有去碰觸到女網友的胸部,並反控蔡姓等3男涉嫌傷害,檢察官調查,監視器並沒有拍到襲胸的動作,女網友也無法舉證確實遭摸胸性騷擾,因此處分不起訴,另外女網友和蔡男等3人涉嫌傷害部分,也因單身男撤告而不起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