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一輛滿載廢紙的聯結車,3日上午11時許由國一北上66公里處轉台66線往新屋方向匝道時,突然廢紙散落一地將匝道完全堵住,國一大隊據報後趕往處理,找來工務段事故處理小組前往清除散落物,直至下午1時許才恢復通行,幸好這場事故未釀成人員傷亡,警方則對肇事的廖姓駕駛開出3000元至1萬8千元以下罰單。
▲一輛滿載廢紙聯結車3日上午11時許由國一平鎮系統轉台66線幼獅匝道處時,疑因廢紙未確實紮牢散落一地,現場一片狼藉。(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據國道一隊警方指出,大隊勤務指揮中心於今天上午11時52分接獲報案,國道1號北上66公里平鎮系統北往觀音方向匝道,由45歲的廖姓男子駕駛聯結車載運廢紙,疑因廢紙未確實捆牢,導致大半廢紙散落匝道上,員警據報趕往查看。
▲滿載廢紙聯結車3日上午在台66線幼獅匝道處散落滿地廢紙。(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警方到場後立即通報交控中心,派遣緩撞車與工務段事故處理小組前往清除散落物,廖姓男子聲稱,滿載廢紙要到新屋,經過匝道時疑貨物未綑紮牢固,導致過彎時散落在匝道上;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規定:「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二、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將依規定對廖男開出罰單,這起事故直到下午1時22分完成清除,恢復正常通車,但已影響後方車流長達2小時之久。
▲滿載廢紙聯結車3日上午在台66線幼獅匝道處散落滿地廢紙,國道警方到場處理。(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國道一隊警方呼籲,因貨物散落物品會造成車輛為閃避發生嚴重事故,國道警察局將加強取締下列項目一、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含長度、寬度、高度及重量)二、裝載貨物不穩妥及機件脫落:(一)所載貨物滲漏、飛散。(二)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三)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四)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三、輪胎胎紋深度不符合規定。籲請駕駛人裝載貨物行駛高速公路務必依照相關規定,以避免因貨物掉落傷及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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