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酒駕遭逮!新莊警分局偵查隊長下場出爐

▲▼新莊分局偵查隊長古新民酒駕三萬交保。(圖/記者黃宥寧攝)

▲新莊分局偵查隊長古新民酒駕三萬交保。(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新莊分局偵查隊長古新民,1月4日凌晨2時許酒後駕車,在經過保安大隊的酒測路檢點時,被當場攔下進行酒測,經酒測後發現其酒測值達0.6,因此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士林地檢署偵結,予以緩起訴2年,並須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3萬元,並完成預防再犯暨保護犯罪被害人法治教育系列課程2小時。

古新民於1月3日恰逢輪休,於中午獨自前往友人家中飲酒後先返回駐地休息,當晚10時許自認為酒精濃度已代謝,於是從新莊警分局駕駛私人自小客車前往北市訪友,行經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國道一號重慶北路交流道口)時,遇到北市警局保安大隊員警攔查,員警聞到車內有酒味,於是要求古員下車接受檢測,酒測結果酒測值達0.6MG/L,已涉嫌公共危險罪,員警於是將古員帶回偵辦,檢方複訊後以3萬元交保。

事發後,古新民也主動電話通報新莊警分局,得知自家員警酒駕被逮,分局長更是震怒與痛心,除了強調依法究辦外,警察局也迅速處置,立刻將偵查隊長古新民記大過並撤職查辦,同時年度考績也列為丙等,改調為內勤警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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