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界人士認為,司法人員的私德也應列為評鑑。(圖/視覺中國)
記者董介白、吳銘峯/台北報導
《法官法》施行10年來,雖然有不少捲入刑案的司法官被撤職、免職而淘汰,但有不少司法官在開庭罵當事人、律師,甚至對女下屬毛手毛腳、公器私用,私德大有問題,卻鮮少遭到淘汰。因此有不少人呼籲,未來應加強對司法官私德檢視,列入評鑑,並讓非法界的人士,參與法官評鑑。
已故前司法院長林洋港,曾說過一句名言:「司法的公信力就像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但實際上,台灣司法的公信力卻讓人不敢恭維。《法官法》近年來持續修法,將不少涉貪而被「免職」或「撤職」的司法官淘汰;甚至切斷轉換律師的管道,將他們從法界徹底汰除,此舉頗值得嘉獎。但僅僅懲罰犯下刑事重案的司法官,這樣就足夠了嗎?司法的公信力就會提升了嗎?
許多人一輩子也許就只會走進法院1次,如果遇到開庭態度不佳的法官、檢察官,那一輩子都會對司法存在壞印象。尤其近年來,許多情緒管控有問題的司法官不斷被踢爆,包含橋頭地院前法官柯盛益,多次在開庭時辱罵律師「頭殼壞掉」、「腦袋糊塗」、「靠腰」;苗栗地院法官周靜妮,開庭時命少年掌嘴及下跪,逼迫對方禮佛,不去就收容在少觀所「讓人捅屁眼」等等,這些法官誇張的行徑如果發生在你我身上,感覺會如何?
甚至還有些法官,濫用職權對女下屬毛手毛腳,諸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以「祈禱、感動」等藉口,多次要求女助理握手、擁抱,女方為了保住工作,勉強討好態度回應,陳之後更趁機強吻;新竹地院前法官吳振富,隨意使喚女助理為他刮痧、按摩,還要求女助理處理出考題、看房子;士林地院前法官陳梅欽,2018年間爆出浮報加班費、利用加班名義偷吃人妻的事件,他甚至將女方帶進辦公室幽會。這些私德不佳的法官,如果坐在法檯上論斷生死、勝敗,試問當事人是否服氣?
《法官法》中「法官評鑑」開啟了淘汰不良司法官的大門,讓涉犯重大刑案的司法官能從法界中汰除,提升人民對司法的公信力;但更多的是私德、情緒有問題的不良司法官,仍能安穩地高坐在法檯上斷案。因此有不少法界人士提出建議,希望針對「法官評鑑」機制繼續改良,諸如加重對私德評比、開庭態度等等的比重,另外也應該在法官評鑑委員中,加入非法界的人士,以免「官官相護」,讓評鑑流於形式。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