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除劣司法官】檢察官開庭稱「辯護人吸毒?」檢審會決議免懲還給甲等

恐龍,恐龍法官,小孩,小孩生氣(圖/視覺中國CFP)

▲檢察官對律師出言不遜,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認為不需懲處。(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趙期正,在訊問被告時竟說出「你的辯護人裡面有人吸毒?你辯護人有病,在抽大麻?」等言詞,檢評會移請雄檢查處,雄檢決議「促其注意」,但送到檢察官為主的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後,檢審會竟翻盤決議免懲處,還通過趙期正職務評定(考績)為良好(甲等)。

趙期正在偵辦2019年11月22日進行某件毒品案件偵查程序,訊問被告時,趙期正竟然說出:「聽說你私下抗辯,聽說你私下跟承辦員警說,你的辯護人裡面有人吸毒喔?還是說你辯護人有病?在抽大麻?……你在刑事局等候律師到場前,你有跟承辦員警表示,……這些辯護人其實都不是你請的,而且疑似精神狀況不穩定、有濫用藥物的情形。」另外趙期正也對被告說:「你不喜歡某律師,沒有關係你要講,因為你不信任他,或者其他原因你想要換漂亮的、女的、法扶的、便宜的,都可以。」

趙期正的言詞,讓當時在場的單姓律師不滿,請求檢察官評鑑,全案經由律師公會送請評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為趙期正造成「律師與其委任人之間產生難堪、尷尬與懷疑能力程度之感受。」但情節並非重大,不成立評鑑,但行為仍有未洽,因此將這部分移請高雄地檢署作出適當處分。

對於趙期正的行為,法務部長蔡清祥當時也發出聲明,強調「深表痛心」、「除責令職務監督機關儘速依法查處以正綱紀外,法務部也重申對於不適任司法官加速淘汰之決心。」最後更聲明「若有行為不當而戕傷檢察官之信譽者,法務部也將依法嚴懲,若有不適任者,亦將依法淘汰,以匡正檢察官之價值。」

高雄地檢署根據檢評會的決議,做出「促其注意」的決定,並送請以檢察官為主的「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核定。但即便部長發聲明、講重話要重懲,檢審會最後以八票對七票,決議不用懲處,還通過趙期正考績甲等的決議。如此大逆轉的結果,讓人傻眼,也容易讓外界對檢審會產生「官官相護」、「寬以待己」的不良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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