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喊告害她被迫脫褲!檢察官看了被彈劾 小三反擊求償也吞敗

▲桃園市林姓人夫與林姓女子婚外情,林姓人夫上傳「明天要跟你瘋狂愛愛」等鹹濕對話給林女,人妻查獲怒向小三求償250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攝)

▲黃姓女子因外遇人夫被正宮逮到,但其不滿正宮對她提告並在訴狀辱罵她「賣淫牟利」,害她遭檢察官不當勘驗,怒告反擊。(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黃姓女子和楊姓人夫被正宮逮到有不正當交往關係,讓正宮氣得對黃女提告,並在訴訟文件中辱罵黃女,「實難理解被告知道德觀念怎會低劣至此地步?」、「被告名下有數筆不動產...不思正途,仍憑藉肉體賣淫牟利」,同時提出黃女和人夫的裸照作為證據,並聲請檢察官勘驗黃女的下體,導致黃女遭檢察官不當勘驗,讓黃女怒反擊,主張正宮侵害其名譽與隱私,反向正宮求償161萬元。不過案經上訴至二審後,法官仍判黃女敗訴。

判決書指出,黃姓女子和楊姓人夫2人被陳姓正宮逮到2人有不正當交往關係,怒對黃女提告。但黃女不滿陳女在訴狀中怒罵她,「實難理解被告之道德觀念怎會低劣至此地步?」、「被告是中國籍人士,嫁至台灣後未久離婚...」、「被告名下有數筆不動產(其如何取得,告訴人無從取得)...但卻不思正途,仍憑藉肉體(多次整型)賣淫牟利...」等語,並具狀提出她和楊男2人的交疊裸照、性生活個人錄音等資料。

不過更讓黃女氣結的是,陳女還向檢察官聲請勘驗她的身體,害她遭到檢察官不當勘驗,主張陳女嚴重侵害到她的隱私、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更損害她的名譽,怒向陳女求償161萬元。

庭審時,陳女表示,黃女和她丈夫相姦,侵害她的權利在先,何況她所提出的相關證據含裸照等文件,僅為書狀證據,並未廣布於眾,是訴訟權之合法行使。

▼▲偷情,出軌,劈腿,婚外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陳女怒指,是黃女侵犯她權利在先,她將裸照等相關證據僅作為書狀之用,未公開散布,只是在合法行使訴訟權。(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指出,檢察官對黃女進行當勘驗等情事,事後已遭監察院彈劾。法官認為,黃女主張陳女多次具狀夾帶其裸照、性愛錄音等相關文件,為人民所行使之訴訟權,是程序正義的表現,亦為憲法所保障之價值。

法官指出,且黃女因和人夫有不當交往關係已遭法院判定有期徒刑4月確定,足見黃女侵害陳女權利在先,而陳女所提出裸照與錄音等相關文件也僅是為保障其個人權利,是合法訴訟權行使。

至於黃女所提出陳女在訴狀上辱罵她「憑藉肉體賣淫牟利」等情節,調閱黃女的前科紀錄後,也發現黃女確實有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而經法院裁處在案,因此認定陳女所言並非虛構而故意不實紀載,縱然陳女的措辭有負面評價或貶抑,而未盡周延婉轉,但並非無端對黃女的人格漫加指摘或以貶損黃女名譽為目的,且裸照與相關文件內容,除雙方當事人外,僅處理訴訟程序之相關人員可以看見,難認陳女意圖散布於眾。

法官表示,黃女主張遭檢察官不當勘驗,已嚴重侵害其隱私,造成其精神上巨大痛苦,屬檢察官侵害黃女隱私,應由該檢察官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縱然檢察官真有不當勘驗情形,但陳女仍可依法提出調查證據聲請,其聲請既不拘束檢察官,具體勘驗方法亦非陳女所能決定,因此難認陳女應負共同侵權責任,判黃女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此外,對於檢察官不當勘驗而遭監察院彈劾部分,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以「強制處分權」當庭要求黃女脫衣檢驗胸部及私處,要黃女坐在椅子上兩腿張開供法警拍照,莊珂惠則直接勘驗下體、揉奶確認是否有硬塊,同時要求法警重複拍照,後因濫用強制處分權而被彈劾,讓黃女不甘受辱,決定提告莊珂惠性騷擾,而莊珂惠也因此被監察院彈劾,罰俸4月,後調至雲林地檢署。

▲▼彰化地檢署女檢察官莊珂惠。(圖/翻攝自彰化地檢署臉書)

▲彰化地檢署女檢察官莊珂惠因不當勘驗,遭監察院彈劾。(圖/翻攝自彰化地檢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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