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怨地方要求1人1戶居檢「大樓要兩部電梯」 莊人祥駁:沒這規定

▲▼指揮中心記者會,發言人莊人祥、疫情監測組組長周志浩、指揮官陳時中、副指揮官陳宗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邊境鬆綁3/7即將上路,一名居住於竹北的民眾住的公寓雖然有獨立門牌,但因只有一部電梯,卻遭地方公所認為不符合一人一戶條件,要求不得在家檢疫。對此,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回應,該住戶住家符合一人一戶條件,這幾天也會針對可能遇到的問題制定Q&A,請地方政府依據內容進行判定,若符合規定,須遵照中央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從3月7日零時起(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10天,並以自宅或親友住所1人1戶為原則。如家戶無法符合1人1戶檢疫條件,須入住防疫旅宿完成10天檢疫。

▲▼居家檢疫一人一戶為原則。(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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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一人一戶為原則。(圖/指揮中心提供)

▲▼居家檢疫一人一戶為原則。(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解釋一人一戶定義,當中若為頂樓加蓋、透天厝等5類地點,符合與其他棟、樓層建物不同獨立對外出口等3要件,就可以作為一人一戶使用。

莊人祥表示,依照原本定義,一人一戶是跟其他棟有不同的獨立出入口,竹北個案一層有獨立的出入口已符合資格,不一定要有2部電梯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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