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理專畸戀人夫嬌喊「要整天在一起」 正宮氣炸怒告求償200萬

▲偷情,出軌,劈腿,婚外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劉姓理專外遇已婚廖姓男子被正宮抓包,怒向劉女求償200萬元。(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新北報導

在某銀行擔任理專的劉姓女子因工作之故認識信託公司已婚的廖姓男子,2人進而發展婚外情,還一起在凌晨時段前往摩鐵「休息」,劉女更對廖男嬌嗔,「要整天在一起」、「要再陪我嘛」等語,讓元配氣炸怒向劉女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劉女須賠償元配20萬元。

在銀行擔任資深經理的胡姓女子,2016年和任職於信託公司的廖姓男子結婚後,2人育有一名未成年女兒,不過2020年時,胡女卻發現老公疑似和客戶,擔任理專的劉姓女子過從甚密,2人還被她發現曾一起在凌晨前往摩鐵「休息」,過程中劉女更不斷對她老公嬌嗔,「我覺得要整天在一起」、「要再陪我嘛~」等語。

胡女向法官怒指,老公從和她結婚以來,手上的婚戒就從未拿下來過,可以明確知道老公是已婚之人,且老公Line的大頭貼還是和女兒的合照,劉女怎麼樣都不可能不知道她老公已婚有小孩,但劉女卻無視婚姻忠誠,和她老公過從甚密,因此怒對劉女求償200萬元。

庭審時,劉女向法官喊冤,表示自己並不知道廖男已婚,儘管廖男有佩戴婚戒,但廖男的佩戴方式與傳統禮俗戴在左手無名指上不同,其戴在右手無名指上,且她曾詢問過廖男是否為婚戒,廖男當時還否認並刻意隱瞞,因此無從得知廖男是否為已婚人士。

至於廖男的Line大頭照是和元配女兒合影一事,劉女則向法官辯稱,廖男曾向她表示有過離婚經驗,並表示小孩目前的主要照顧者是他,現今社會男女離婚,由其中一方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照顧者隻類似情況屢見不顯,主張自己無從得知廖男的已婚身分。

新北地院勘驗相關證據後指出,劉女和廖男2人曾共赴汽車旅館,劉女還在電話中向廖男表示希望可以整天在一起、要再陪我嘛等充滿愛慕情愫對話,顯見已逾越一般男女正當社交行為,認定劉女侵害元配配偶權屬實。

法官也指出,劉女大學畢業後任職於銀行,顯然為具有相當社會經驗及智識之人,不可能僅憑廖男所述其已離婚,就對此深信不疑,不採信劉女的辯詞,判劉女敗訴,須賠償元配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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