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工程師的謝姓男子去年4月間酒後到龍潭警分局聖亭派出所要求逮捕入監,員警勸阻後悻悻然離去;未料2小時候再度折返還向女偵查員拉扯,勒頸施以強暴行為。(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擔任工程師的桃園市謝姓男子,去年4月間酒後闖進桃園龍潭警分局聖亭派出所,要求員警將他逮捕入監,被值班員警勸離後,竟折返騷擾其他報案民眾,一名女警上前勸阻時,謝突然壓住對方還以手勒頸結果遭逮捕。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謝如拒絕易科罰金,就可「如願」入監服刑。
檢警調查,46歲的謝姓男子擔任某公司之工程師,去年4月10日上午11時45分許,混身酒味前往龍潭警分局聖亭派出所向值班員警表示,希望員警將其逮捕送監,值班員警見其醉醺醺勸導離開,謝男突然以拳頭捶擊員警右上臂一拳,經員警二度勸導,謝男竟持鐵椅與三角錐作勢欲砸派出所前警車,經員警制止未得逞後悻悻然離去。
同日下午1時55分許,謝男折返派出所,以勾肩方式騷擾正在報案民眾,正好龍潭警分局偵查隊雷姓女偵查佐見狀制止,將其推往派出所門外,謝男突然發酒瘋,與女警發生拉扯,並在派出所門前斜坡車道上,以身體壓住雷姓女偵查佐身體,還以手勒住頸部,導致其頸部、右大拇指挫傷等傷害,以此方式對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施強暴行為,經員警以現行犯當場逮捕,並以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謝坦承犯案,辯稱喝醉了,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等語;法官審酌,謝男犯行明確,酒後無法控制行為,竟至派出所為上開妨害公務行為,挑戰國家公權力實有不該。惟念偵訊中對自身行為表示悔悟,兼衡其自述職業為工程師且家庭經濟狀況小康,審結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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