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王姓男子佯稱是女性內衣推銷員,向女大生騙填問券,隨後又騙自拍裸內衣、裸照照片給他,王竟以此脅迫需發生性行為,否則將散布影片,共有3名女子受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王姓男子對外誆稱是女性內衣推銷員,對外宣稱填問券可獲3000元,先後誘騙3名女子自拍內衣照或裸照,但後來卻脅迫對方發生性行為,3女所幸均未被王欺騙失身,憤而報警提告;桃園地院法官認為王男犯行明確,審結依詐欺、強制等罪判處應執行3年6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王男於2018年1月間至2019年6月期間,透過社群網站臉書、通訊軟體LINE或交友軟體向不特定女子發送訊息,自稱為某知名品牌內衣推銷員,誆稱要做內衣問卷,以每份問卷填寫完成後獲3000元報酬為由,誘騙不特定年輕女子填寫問卷,分別於2018年1月18日,透過LINE通訊軟體與某名女大生取得聯繫,誘騙其自拍內衣與上半身裸照,同時一人分飾兩角以不同臉書帳號,脅迫要與女大生發生性行為,否則將散布裸照,但女大生堅辭不同意才作罷。
王男後來以相同方式誘騙其他2名女子拿到裸照,其中1人還不滿18歲,遭逼迫赤裸上身視訊讓其自慰,若不肯就把照片PO上網露出散布,女子因害怕只好同意,王男卻趁機將視訊影像截圖留存。
因警方接獲年輕女子報案後,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循線查獲王男到案。王在3名女子指證下,於警詢、偵查與審理階段均坦承犯行不諱,檢方審酌與3名被害女子證詞相符,並有截圖對話照片佐證,偵結依詐欺等罪嫌將王男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認定王男犯行明確,法官審酌王讓3名女子因擔心裸照外流,精神上飽受折磨痛苦受害,依3個詐欺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強制罪判處1年10月,應執行3年6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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