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肉趴認識新朋友 台南OL好心陪上廁所…竟遭拖入男廁侵犯

▲▼中秋烤肉。(圖/免費圖庫Pexels)

▲OL參加烤肉聚會,好心陪男子上廁所,竟遭拖入男廁侵犯。(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OL先前參加烤肉聚會,基於好意陪同喝醉的鄭姓男子前往男廁,沒想到因此遭到鄭男侵犯,崩潰提起告訴。台南地院審理後,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鄭男10個月有期徒刑。

依據判決書內容,這名OL於2020年10月參加烤肉聚會,地點位在公司前的空地,在聚會上認識了鄭姓男子。由於鄭男不勝酒力,需要人攙扶進廁所,OL在公司任職,知道廁所、電燈開關在哪,於是基於好意,陪同鄭男前往公司1樓男廁,並幫忙打開電燈。

沒想到,OL開燈時,被鄭男一把抓入廁所,臀部被鄭男頂住,還遭到襲胸,當場嚇得大叫,要求鄭男放手。OL後續回到宿舍,向阿姨與警衛哭訴發生的事情,決定向鄭男提告。

▼由於烤肉地點位在公司門口,OL知道一樓廁所、電燈開關在哪,基於好意陪喝醉酒的鄭男去廁所。(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桃園市許姓男子前年6月間與2名女大生共進晚餐,事後再轉進酒館飲酒回宿舍,趁著酒意接連對2女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鄭男辯稱,當天喝醉酒,根本不曉得發生什麼事,監視器也沒有拍下,當時還是與OL一同離開廁所的。不過,OL則表示,因為父親同年9月喝醉酒,發生了意外,她害怕鄭男伸出狼爪,也怕對方在廁所出事,遭到侵犯後在外面等待,但害怕鄭男再度做出傷害她的事,所以刻意保持距離離開,過程中也沒有說話。而監視器畫面雖然沒拍見犯案經過,但有拍到2人離開廁所時,OL刻意與鄭男保持距離。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OL指證歷歷,描述過程時也不斷哭泣,監視器畫面也有拍到,鄭男是獨自離開,還知道廁所的燈沒開,烤肉聚會當中還有與人發生爭執,可見鄭男沒有因為醉酒而喪失記憶,甚至有辨別能力降低的狀況,因此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鄭男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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