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消防局第六大隊,7日起針對所轄32棟出租套房(寄宿舍)加強消防檢查、演練與宣導訪視。(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中市3月6日發生6死7傷出租套房火災,台南市消防局第六大隊於7日起針對所轄32棟出租套房(寄宿舍)加強消防檢查與宣導訪視,並優先針對大學校園附近寄宿舍爲優先對象。
消防局長李明峯表示,黃偉哲市長非常重視市民朋友居家的公共安全,消防局自高雄市「城中城火災案」以來,針對所轄老舊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及演練,並積極輔導老舊建築物的消防安全設備改善,以保障市民朋友的居家安全。
第六大隊大隊長邱淵明指出,台南市消防局為保障市民租賃房屋之安全,於2019年即公告「出租住宅場所」,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依據台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住宅管理權人若違反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台南市租賃一般住宅場所、租賃學生套房雅房等的租屋,市民若發現房東沒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要求房東依法設置,若房東仍不設置,可撥打119向消防局或逕向轄區消防分隊反應,消防局將派員前往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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