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孟珍、莊智勝/苗栗報導
台3線苗栗縣三灣鄉95K處,日前深夜有行人因好玩直接衝過路口,故意引發自動照相桿發出閃光拍照;苗栗縣交通隊今查獲涉案的3名大學生,但卻因距離事發時間已經超過2個月,因此無法開罰,僅能對3人進行勸導。
▲2名大學生在台3線以徒步方式行經路口闖紅燈,觸發照相機快門。(圖/翻攝自網路)
日前網路盛傳標題為「苗栗縣三灣鄉銅鏡村外環道,嘿嘿!闖紅燈…2700元,」的畫面,內容為1男1女以奔跑方式衝過台3線三灣鄉外環道的測速照相桿前,似乎故意當成遊戲,以為不會挨罰;不料,2人才經過,立刻就閃了一下,頃刻間連同錄影的朋友,3人全都笑成一團,該段影片被上傳到社群軟體抖音TikTok後,引起警方關注。
苗栗縣交通局表示,影片中男女明顯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可處新台幣300元。警方今循線找到3名涉案的大學生,初步調查,3人均為竹南鎮居民,當天一同騎車外出夜遊,經過案發地點後因一時好玩,才會在馬路上奔跑、故意越線試試看是否會被照相機拍到,沒想到會意外引發關注。警方也指出,由於案發時間距今已經超過2個月,因此依法無法開罰,僅能勸導。
苗栗縣警局交通隊表示,現今的測速照相桿和以往都不同了,以前照相桿是用雷達方式,目前都換成紅外線感應,只要超過50公分以上的物體,在號誌紅燈狀態穿越停止線,照相機就會拍照。
▼事發路口。(圖/記者黃孟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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