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王姓男子因細故跑到3人家中撒冥紙丟雞蛋,被3人提告後要罰拘役、又要賠錢。(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一名王姓男子因為與鍾姓、葉姓、李姓男子有糾紛,獨自1人連跑3人住處撒冥紙、丟雞蛋,以此恐嚇威脅,王男挨告後,去年先被依恐嚇罪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人再各自對王男提起民事賠償20萬元,王向法院哀求金額過高付不出來,近日簡易庭再判王應賠償3人各2萬元較合理,仍可上訴。
高雄一名在修車廠工作的王姓男子因與在螺絲工廠工作的鐘男、葉男、李男有嫌隙,在2020年8月6日凌晨4點多開始,自己1人跑到3人各自位於岡山的住處門口丟雞蛋、撒冥紙,同1天內「連趕3場」,發洩心中不滿,受害3人覺得生命、身體安全受到恐嚇危害,報警並對王男提告。橋頭地院去年4月判王犯恐嚇罪,共3罪應執行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而鐘男等3人表示因王男脫序行為,已造成精神上莫大的痛苦與畏懼,再各自對王提起民事求償各20萬,王男應訊時對於他撒冥紙、丟雞蛋的行為不爭執,但向法官求情共60萬的賠償金額太高、他無力償還。
岡山簡易庭審酌王男在修車廠工作、名下財產等因素,判王男各賠償3人2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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