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報復房東害6命 養羊男租客愧疚跟著救火...殺人罪移送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中區興中街一處集合式住宅發生大火釀6死6傷,警方查出鄭姓房客因飼養寵物羊及欠繳房租,與莊姓女房東發生多次口角,6日涉嫌在租屋處2樓樓梯間縱火。警方8日上午依殺人罪、公共危險等罪移送鄭男,莊女則因囤積大量回收物在梯間,被依涉公共危險阻塞逃生通道致人於死罪移送。

▲▼             。(圖/記者白珈陽攝)

▲興中街集合式住宅發生大火釀6死6傷 。(圖/記者白珈陽攝)

檢警調查,鄭男(43歲)精神不穩,曾涉搶奪、竊盜、傷害罪,平時依靠打零工維生,今年才搬進興中街大樓,住在頂樓加蓋的8樓903套房,一個月租金6000元,入住後多次因養寵物羊、欠房租、浪費水等問題,與莊姓女房東發生口角。

6日清晨鄭男牽羊到住處附近公園散步,遇到莊姓婦人,2人又再次吵起來,莊婦氣得揚言「繳房租,不然就趕出去!」

▲▼             。(圖/民眾提供)

▲鄭男因寵物羊、欠房租、浪費水等問題,與莊姓女房東多次發生口角。(圖/民眾提供)

鄭男疑因此心生不滿,同日下午4時,持打火機在租屋處2樓樓梯間點燃雜物後逃出屋外,由於整棟樓屋內堆放許多雜物,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立刻蔓延整棟大樓,也延燒至鄰棟建築。

▲▼             。(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居民控訴,莊女在屋內堆放許多雜物。(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鄭男自知闖下大禍,在現場跟民眾一起救火,隨後躲在街友收容中心,這場大火造成6死6傷的悲劇,他所飼養的寵物羊也葬身8樓套房浴室內。

檢警根據現場跡證,第一時間便研判縱火可能性高,透過監視器發現鄭男在案發前數度進出案發地,加上居民證詞,認為鄭涉重嫌,昨日拘提到案,鄭承認涉案,稱原只想教訓一下要他搬家的莊婦,沒想到後果會這麼嚴重。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表示,警方今日上午依殺人、公共危險等罪移送涉嫌縱火的鄭嫌,另依公共危險阻塞逃生通道致人於死罪移送莊姓女房東,由主任檢察官鐘祖聲開庭訊問中;並由2名被燒傷的被害人當證人,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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