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惡火!房東「愛堆雜物」延誤救災 徐國勇:要求增加檢查次數

▲▼行政院長蘇貞昌赴立法院施政總質詢 內政部長徐國勇。(圖/記者屠惠剛攝)

▲內政部長徐國勇(右)赴立法院備詢。(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台中市興中街民宅6日下午發生嚴重火災,造成6人不幸罹難,另有7人分別身受輕重傷。內政部長徐國勇8日下午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將加強高風險、複合式住宅檢查,例如對於通道內多次堆放雜物,消防署已經要求各地方消防局會同都發局、環保局增加檢查次數,避免有民眾在檢查過後,又把雜物搬回通道。

針對台中市興中街嚴重火災,台中地檢署昨天查出火災原因疑似是人為縱火,遂立即拘提鄭姓男房客,鄭男到案坦承縱火,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將鄭男及莊姓女房東法辦。台中市環保局並指出,針對莊婦堆放雜物,近一年已開立11次罰單,且火警發生前2天才完成該棟住宅1樓及公共區域雜物「強制清除」。

立法院今天邀請行政院長蘇貞昌進行總質詢。民進黨立委莊競程質詢時關注,這次火災是因為樓梯間堆放大量雜物,加上頂樓加蓋四周以鐵皮圍住,導致火勢來得又急又猛,住戶來不及逃生,現行法規規定8層樓以上就必須進行公安申報,但這座大樓僅7樓,不需要做公安申報,該怎麼解決?

對此,徐國勇說明,內政部會再發文給各地方政府,政府是一體的,這個東西不該推責任,自從高雄城中城大火發生後,內政部就開始積極處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並已經行政院會通過送交立法院審議,對於高風險、複合式住宅要做相關檢查。

此外,徐國勇說,對於通道有多次推放雜物的狀況,已要求消防署立即發文給各地方消防局、都發局、環保局增加檢查的次數,因為像此案就是查過之後又搬回來,「對這部分應該加強處理」,甚至超前部署,要求6、7層樓以上都要盡快加強工安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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