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老闆遭毆大喊「我們又不認識」莽男更怒!4刀殺死他

▲▼刀子,謀殺,兇殺,暴力。(圖/pixabay)

▲男子懷疑被說壞話,持刀殺害隔壁工廠老闆,二審加重刑度。此為示意圖。(圖/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在塑膠工廠工作的周姓男子,懷疑隔壁橡膠工廠徐姓老闆說他壞話,前年11月間埋伏攻擊徐男。徐男倒地後大喊「我們又不認識!」讓周男暴怒,抽出刀刃殺害徐男。一審將周男判刑13年,上訴二審後,高院9日加重改判1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周男(42歲)與死者因工作場域臨近,雖曾打過照面,但素不相識。周男因長期酗酒,已經出現幻聽、多疑的狀況,還出現酒精引起之憂鬱症、懷疑持續性憂鬱症。周男懷疑徐男與公司員工曾經說他壞話,故懷恨在心,打算伺機報仇。

案發於2020年11月間,傍晚5點左右,周男先到徐男工廠門口埋伏。徐男下班後牽出機車打算離去,這時周男快步搶上,徒手對徐男的臉部一陣重拳,徐男倒地,並大喊「我們又不認識!」周男暴怒,回身到自己的機車內抽出刀刃長13公分的削肉刀,再朝徐男的下巴、右胸、左上臂,猛力刺擊4刀。徐男隨即噴血倒地,徐男同事趕緊將他送醫急救,但因為左上臂遭穿刺切斷肱動脈,引起大量出血,急救1個小時後就宣告不治。而周男行兇後並未逃離,自行到分局報案自首,檢方依照殺人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周男因長期有情緒困擾,以大量飲酒方式宣洩或逃避憂鬱心情,伴隨幻聽與疑似關係意念等精神病症狀,受情緒或壓力影響而犯案;另外也考量他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將他判刑13年、褫奪公權7年。

周男認為判刑太重,上訴第二審;檢方則認為判刑太輕,也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周男持刀攻擊他人人身,犯罪手段極為可議,屬高度暴力行為,故高院認為周男以原審量刑過重提起上訴,並無理由。全案於9日宣判,高院加重改判14年、褫奪公權7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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