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王姓女子去年11月疑因產後憂鬱症壓力,竟以毛毯、塑膠袋悶死僅2月大的兒子,9日出庭時坦承犯行,聲稱「我很愛我的小孩」。(示意圖/pexels)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王姓女子去年11月間不滿僅2月大兒子哭鬧,竟以毛毯、塑膠袋悶住口鼻導致窒息死亡,事後打電話報警自首坦承親手悶死兒子,並親手寫下自白書坦承犯行,桃檢依殺人罪嫌具體求刑7年6月,目前仍在羈押中;桃園地院9日召開程序庭審理,王女坦承犯行,聲稱「我很愛我的小孩」等語。辯護人並未要求聲請精神鑑定,另請求法官量刑時能審酌其因產後憂鬱壓力過大才失手悶死兒子。
檢警調查,35歲的王姓女子去年11月11日下午3時許在其平鎮區住家,因2個月大兒子哭鬧不停,王女竟以毛毯悶住頭部,再以塑膠袋悶住口鼻等處,兒子因窒息停止哭鬧,王女竟未送醫急救。其先生下午下班返家後發現男嬰臉色慘白,已無呼吸心跳趕緊送醫急救,醫護人員搶救2小時後仍宣告不治,王女則打電話報警,同時寫下自白書坦承親手悶死兒子,警訊時聲淚俱下稱「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這樣做」。
桃檢檢察官複訊時,根據王女病例其患有產後憂鬱且未定期回診,其在警訊時自白中坦承,懷孕期間因家務與產後照顧新生兒等帶來龐大壓力使然,檢察官認為王女犯行明確,但認為其主動報警符合自首條例,依殺人罪嫌起訴,並具體向院方求刑7年6月。
桃園地院今天上午召開程序庭,王女出庭時坦承犯行,檢方起訴殺人案罪事實也不爭執,法官詢問王女針對檢察官起訴內容是否有補充意見?王女則說「我很愛我的小孩,也不想讓他走」等語。王女辯護人則提出,本案沒有要針精神鑑定在內聲請,但建請法官考量王女因受產後憂鬱壓力,行為時雖有辨識能力,但請求法官審酌當時意識、控制能力都有減低,包括犯後自白等相關情節列入量刑考量,針對法官所提刑法第19條部分則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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