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被前夫糾纏,但原PO也認了「有發生關係」。(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記者謝欣辰/綜合報導
若一對夫妻已經離婚,那雙方還需要保持聯絡嗎?有位網友在《匿名公社》表示,自己被前夫糾纏,但也認了「發生關係」,令她覺得這段關係「很尷尬」。
原PO表示,自己都已經離婚了,前夫卻一直來糾纏,「用各種理由藉口來家裡」,但原PO也承認自己是個濫好人,完全拒絕不了前夫,「而且他煮的晚餐很好吃,這點我最受不了」。
原PO繼續說道,雙方離婚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前夫的媽媽「神煩」,所以當前夫每次企圖想說服她要復合時,「我只要想到前婆婆,我就想直接轟他出去」,原PO坦承,自己跟前夫還是有發生關係,認為現在這個情況很尷尬也讓心裡很亂,不禁問道,「到底該怎麼辦?」
貼文一出,網友們紛紛認為原PO跟前夫彼此還相愛,「好好溝通,你是愛他的,只是被婆婆影響了」,「你們應該要講好不會再被婆婆影響,這樣就不會為了一個未來不會在一起的人吵到離婚」,「所以你們還愛,只是因為婆婆」,但也有少部分網友持反對意見,「其實這樣的關係,不是還不錯嗎?各自擁有生活空間,不會再被婚後的瑣事困擾,也不用多面對神煩的婆婆」,「其實可以不要結婚,沒婚姻關係就沒公婆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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