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小開廁所針孔偷拍12女 9人和解撤告...一審判刑4個月

▲陳姓攝影師兼民宿小開裝針孔偷拍女coser被抓包。(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陳姓攝影師兼民宿小開裝針孔偷拍女coser被抓包。(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埔里鎮頗具人氣的民宿於109年間爆發偷拍案:該民宿陳姓小開兼cosplay攝影師涉嫌於廁所內放置針孔攝影機,偷拍多名女性coser更衣、方便的畫面,被遊客發現後報警、多名受害人提告;儘管陳男事後立刻出面道歉、陸續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撤告,但仍有宋姓等3女堅不撤告,南投地方法院日前依妨害秘密罪嫌判處陳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現年約41歲的陳男於前年7月18日早上10時許,將針孔攝影機裝入一黑色盒子內,再以報紙、木炭覆蓋遮掩後,放置於自家民宿戶外公用單人廁所內進行偷拍,約經4小時後,被吳姓遊客發現而報警處理;警方調查發現有多達12名女子陸續被錄下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畫面,受害人也氣得在臉書PO圖文披露本案,引發群情激憤。

陳男於東窗事發後,先於臉書發道歉文,坦承他在民宿的戶外廁所架設針孔攝影機偷拍,「本人對以上行為感到相當後悔,也對受害人感到抱歉,對你們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我知道現在做什麼都無法得到原諒,未來本人也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爾後也與70歲老父親自出面、聲淚俱下地鞠躬道歉;原本Google評價達4.4顆星的民宿,如今已跌至3.1顆星。

▲陳姓攝影師於事發後出面鞠躬道歉。(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陳姓攝影師於事發後出面鞠躬道歉。(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判決書顯示,包括揭發本案的吳姓遊客等12名受害女子中,有9人都已與被告達成和解,並具狀撤回告訴,但宋姓、高姓、林姓等3名女子則不願撤告。

南投地院法官於判決書中痛批陳男為滿足其個人慾望,無故以針孔攝影機竊錄告訴人之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致其身心遭受恐懼、內心留下難以抹滅之陰影,顯然欠缺尊重他人隱私之觀念,破壞社會善良風俗,實屬不該;儘管犯後尚知坦認犯行,但迄今未能與宋女等3人達成和解或予以補償,再考量其大學畢業之教育程度和經營民宿等經濟狀況,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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