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蔡壁如、邱臣遠、賴香伶。(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年1月19日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但短短兩個月爆出政變,原董事長陳建平遭撤換。對此,台灣民眾黨立委蔡壁如10日批評,兩位具備新聞專業的NCC委員接連質疑鏡電視「實質控制人隱晦不明,公司治理有潛在風險」,前董座裴偉違反NCC禁令,介入鏡電視經營,在有人勇敢舉發後卻被NCC草率打發,「究竟是哪些綠營高層向(NCC主委)陳耀祥關說?明知是違法,為什麼陳耀祥堅持護航到底? 」
台灣民眾黨團今天上午舉行「政治力介入鏡新聞,NCC主委護航到底,民主國家之恥」記者會,黨團總召邱臣遠表示,鏡電視在2019年12月12日向NCC提出「鏡電視新聞台」的經營申請,當時允諾「鏡電視」與「鏡周刊集團」必須各自獨立營運,且原董座裴偉應辭去職務,不得擔任鏡電視有給職務及參與公司營運,而鏡電視去年7月9日表示裴偉已辭去董事長一職,但據爆料裴偉是在8月18日才辭去董事長一職。
邱臣遠質疑,根據媒體報導,停雲管理顧問公司和鏡電視簽約費用,從2019年8月籌設規劃鏡電視,2020年4月正式成立,一直到2021年5月,鏡電視一共支付給「停雲」1340萬元,而裴偉就是媒體報導的「每月持續領150萬顧問費」的那位顧問,這嚴重違反公司治理、涉及刑事背信,並且侵害鏡電視股東、員工權益。
蔡壁如也說, 這麼明顯的違法行為,NCC為什麼選擇看不見?是誰去關說?有沒有人施壓?NCC以4比3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請案,但其中兩位專業媒體出身的委員,包括王維菁、林麗雲都提出不同意見書,特別點出「該頻道之實質控制人隱晦不明,公司治理有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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