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受騙以為跟男友拍性愛片可賣錢,賣力演出卻得知上當。(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吳姓男子想拍攝與女友「愛愛」的影片留念,但老是遭拒,他異想天開,謊稱有富商願以每部10萬元購買女友露臉的「愛情動作片」,女方因缺錢而同意,任由吳男邊持手機掌鏡邊和她交歡,事後等不到10萬元入帳,追問得知受騙,怒告吳男涉嫌詐欺,吳男坦承唬人,結果不僅一審被判刑2月、須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女友還另案對他索賠,完全得不償失。
本案吳男(28歲)和女友交往期間原本就有親密關係,他想拍攝2人「滾床單」的影片收藏,以供日後回味,女方始終不肯,吳男突發奇想,利用女方急需用錢的心理,謊稱有一位秦姓大老闆想看女方的性愛影片,願出一部10萬元的價碼購買。
女方立刻說好,從前年(2020年)6月到同年8月,在吳男家多次和吳男做愛,並由吳男持手機錄影在她身上盡情發揮的過程,事後卻遲遲沒收到錢,女方起疑,一再追問,吳男因沒錢圓謊而穿幫,坦承當初說的拍片賣錢,都是騙局。
女方氣瘋了,告吳男涉犯對她強制猥褻、妨害秘密、意圖營利強制使人為性交、猥褻等罪嫌,檢方認定女方沒拒絕上床、也同意入鏡,將吳男被控的性侵、偷拍罪嫌都不起訴,但檢方認定吳男施用詐術,女方誤信能賣性愛片賺錢而同意拍片,起訴吳男涉犯詐欺得利罪嫌。
吳男出庭都認罪,法官認定吳男的犯行很不可取,也遲沒跟女方和解,判吳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並以吳男唬弄女友賣性愛片可賺10萬元的金額,當成本案「犯罪所得」,諭知全額沒收,可上訴。女方對吳男提起附帶民事求償,另案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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