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枋寮鄉長陳亞麟涉工程貪污 檢方二度搜索約談向法院聲押

▲枋寮鄉長陳亞麟            。(圖/取自陳亞麟臉書)

▲枋寮鄉長陳亞麟 。(圖/取自陳亞麟臉書)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偵辦枋寮鄉長陳亞麟等人涉嫌發包工程弊案,昨天搜索他住處及鄉公所,帶回偵訊,今(11)日凌晨以他涉嫌貪瀆嫌疑重大,有串證等之虞,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消息傳出後,引發政壇關注。

屏東地檢署偵辦枋寮鄉長陳亞麟等人涉嫌辦理鄉內相關工程業務疑似涉有貪瀆等不法情事,昨天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他的住處及公所等8處並約談相關人員,據悉,搜索過程,地方盛傳他一度拒絕開門,檢調人員隨後帶他回公所搜索,帶回調查。

屏東地檢署表示,該署日前獲悉陳某等人辦理鄉內相關工程業務疑似涉有貪瀆等不法情事,經檢察長指派主任檢察官蔡明達成立專案小組,並發交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屏東縣調查站調查,經調查蒐證後,承辦主任檢察官指揮南調組、南機站及屏東縣調查站於昨天持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搜索陳男等人之住居所及辦公處所等共8處,並查扣相關證物,隨即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8人次釐清案情。

經主任檢察官蔡明達、檢察官盧慧珍及南調組駐署檢察官蔡杰承、黃昭翰訊問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陳男及黃姓男子2人共同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嫌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之以詐術使投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等罪嫌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於今日(11日)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由於他有意參選連任,引起地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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