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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拚4年!跟陳其邁跑行程太操 高市府「工作超時」被開罰2萬

▲▼高雄市長陳其邁。(圖/記者賴文萱攝)

▲高雄市長陳其邁。(圖/記者賴文萱攝)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市勞工局公告2月違反勞動基準法單位,名單其中居然赫見高雄市政府新聞局。據了解,這名新聞局職工因為跟跑市長陳其邁行程超時工作,單月連續加班超過46小時,違反勞基法「延長工作時間」規定,勞工局也不護短,依法開罰新聞局2萬元。

陳其邁2020年上任高雄市長後,打著「二年拚四年」的拚勁處理市政工作,結果卻有1名新聞局職工,前年12月因跟著市長跑行程,被勞工局稽查發現違反勞基法「延長工作時間」規定,也就是單月連續加班不得超過46小時。

▲▼高雄市新聞局因工作超時,被勞工局開罰2萬元。(圖/翻攝高市勞工局網頁)

▲高雄市新聞局因工作超時,被勞工局開罰2萬元。(圖/翻攝高市勞工局網頁,點圖可放大

根據2月份勞工局公告違反勞基法名單,其中就赫見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董建宏的名字,內容寫道,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並依法裁罰2萬元。勞工局呼籲,不論公、私部門皆應遵守勞動法令相關規範,若有需要宣導、輔導的協助,歡迎洽詢。

據了解,新聞局違反勞基法被裁罰後,針對經常跟跑市長行程的4名人員,包含專業攝影職工、臨時人員及採訪車駕駛等4人,依勞基法84-1條規定向勞工局申請列為責任制,因工作上的需求,若工作超時可從寬認定。

對此,新聞局長董建宏表示,針對之前所發生的相關新聞局的勞動事件,本府的立場一向是維護勞動權益,絕不護短,所以當罰則罰。

新聞局在接獲相關檢舉後,第一時間啟動相關的勞資會議機制,同時也向勞動部申請比照1999年台北市政府的案例,申請彈性工時,同時啟動勞資會議,協商相關勞動權利,確保所有在本局內依勞基法服務的同仁的權益。

董建宏表示,目前本局相關依勞基法服務的職工,所有的工時及加班狀況都符合勞基法,會透過增補人力以及相關的勞動調度,確保大家的勞動權利。

至於哪些職位有超時狀況?董建宏表示,目前會有超時狀況的職工大概是以攝影師為主,所以有增補相關攝影人力到足夠數額,大概有3到4名的攝影官在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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