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司負責人涉嫌以少報多躲房地合一稅吃上官司。(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黃姓公司負責人因擴廠需要,2016年以近5000萬向吳姓、伍姓地主購買屏東東港8筆土地,但為了省自備款並減少房地合一稅,涉嫌在實價登錄以少報多7833萬元,被查獲後吳、伍坦承犯行,被高雄地檢署處分緩起訴,並經高雄高分檢報備確定,黃男則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並聲請簡易處刑。
檢方指出,黃姓男子是高雄市某科技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因公司營運良好急需擴廠,因此在2016年間向吳姓和伍姓2名地主,用4995萬買了屏東縣東港鎮東新段6筆土地及新孝段2筆土地,雙方5月間在地政事務所完成簽約。
交易完成後,黃姓負責人為了提高貸款金額,以減少甚至不用自備款,而且日後轉售也可以減少房地合一稅,在徵得吳、伍同意後,把合約金額提高為8328萬元,同年6月21日,吳將其中權利範圍十分之九契約書總價7833萬元,向內政部地政司申報實價登記,案經調查局南機站查獲移送法辦。
全案移送檢方後,吳、伍兩名地主認罪,加上沒有前科,高雄地檢署給予緩起訴1年,各支付國庫5萬元處分,經高雄高分院報備核定,但黃姓負責人則被檢方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聲請簡易處刑,目前由高雄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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