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騙子」無所不在,藉由假結婚真詐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文/陳函謙
摘自/寶瓶文化出版《我不是自己的》
假博士騙不走我的愛
X女士/51歲/商/台中市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去年六月,我悄悄和「劉博士」去辦結婚登記,他送我一支名牌女錶當結婚禮物,還說:「明年的結婚紀念日,禮物我也準備好嘍。」我做珠寶生意,一看就知道這是舊款二手錶,錶帶內側有點生鏽,市價大概十幾萬元。那錶太大也太老氣,並不適合我,但他費心準備,我還是很感動。
我二十三歲結婚,先生很疼我,可惜他三十三歲時便罹癌過世。當年,他也送我一支手錶當結婚禮物,那是芝柏的機械錶,每天早上起來要轉一下。我一直戴著它,心思全放在三個小孩身上,努力賺錢養大他們,沒想過再找對象。
這幾年,兩個女兒陸續嫁人,只剩念高中的兒子,家裡變得好安靜,我很不習慣,女兒怕我孤單,鼓勵我交男朋友,正巧,我在朋友的產品發表會上認識「劉博士」。他外表斯文,自稱紐約大學心理系教授、也是心理醫師,認識一星期、吃飯三次,他便送我一盆親手插的花,說我是他想共度下半生的伴侶,隨即拿出蓋好證人印章的結婚證書要我簽名。
我有點驚喜,也有點遲疑。他說沒關係,先用三個月彼此適應,再考慮同住。我被愛情的浪漫喜悅沖昏頭,便答應去登記。
收下手錶,我也想回送他禮物,他說,他要一輛賓士車。我當場愣住,他趕緊說:「二手的就好,不用超過一百萬。」
車還沒買,沒兩天,他又要借兩百五十萬元。我拒絕,他竟翻臉罵我三字經。我嚇得提議離婚。他約我去他租的套房談判,我一進門,他便痛打我、逼我脫衣「履行夫妻義務」,又要求兩千萬元離婚費。我趁他上廁所傳簡訊給家人,才報警獲救。
律師查了劉某底細,我才知道被騙了。他是個私人司機,有多次猥褻、強暴和恐嚇前科,根本不是什麼博士、教授。這場「婚姻」成為我不堪回首的夢魘。至於那支手錶,我提離婚時,就帶去還給他了。律師說:「幹嘛還他?」我不需要,那支錶不屬於我。我有亡夫送我的機械錶,就夠了。
★本文摘自寶瓶文化出版《我不是自己的》,作者陳函謙,1976年生,畢業於師大國文系、清大中文所。喜歡聽故事、說故事,十八歲時覺悟自己的作家之夢終要幻滅,於是立志當記者。任職於《壹週刊》期間,長年採訪小人物,以第一人稱敘事,累積破百篇真實故事,專欄點閱也破百萬十分受歡迎,如今集結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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