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歌手吸毒遭通緝 男閨蜜霸氣保護騙警...藏匿人犯下場曝

▲▼馬來西亞籍歌手丘沁偉遭控性侵。(圖/記者黃宥寧攝)

▲馬來西亞籍歌手丘沁偉涉毒遭通緝,胡姓男閨蜜為了保護他,未坦言其去處,結果因藏匿人犯罪遭判拘役55日。(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大馬歌手丘沁偉與北市前議員楊實秋兒子楊澤祖,因架設網站產生糾紛,撕破臉互告,多件刑事訴訟纏身,而丘因涉及毒品遭通緝,害他的胡姓男閨蜜因涉嫌藏匿人犯遭起訴。丘去年接受《東森新媒體ETtoday》訪問時,強調會證明閨蜜清白。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藏匿人犯,處胡姓男子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55000元。

丘沁偉因施用毒品案件,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在2020年1月9日當庭告知應在同年2月12日到庭執行觀察、勒戒,但丘在1月31日收到勒戒裁定書,卻未到庭,地檢署檢察官核發拘票交付警察在2月25日將他拘提到案。

士林分局員警執行拘提前,撥打電話電話給胡姓男閨蜜,詢問丘去向,胡男明知丘因毒品案被檢察官拘提中,卻向警方表示「不確定丘沁偉是否還住在福壽街租屋處,最近不知住哪」,甚至向警察保證會帶丘到警局報到,以此方式,使丘沁偉逃避檢察官與警方追查。

去年,士林地檢署依藏匿人犯罪將胡起訴,丘沁偉得知閨蜜因他遭起訴,獨家回應《ETtoday新聞雲》記者,強調一定會還摯友一個清白,並向記者表示,他有具名投信到警政署署長信箱,更以「懺悔⼈的⼀封⾃⽩書 — 放過我吧!」為題,寫了洋洋灑灑近2頁內容,希望能為閨蜜洗清冤情。

▼丘沁偉聽到自己是通緝犯情緒潰堤。(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 丘沁偉。(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去年11月30日法院開庭,胡姓閨蜜仍否認犯罪,他的辯護律師聲請與承辦3名士林警交互詰問,丘則以證人身分出庭,豈料丘因坐上證人席過度緊張,連話都說不好,甚至聽到自己是「三條通」(北檢詐欺、士檢詐欺、北院妨害名譽通緝犯)後,因換氣過度全身抖動緊急送醫。

法官認胡姓閨蜜,不但明知丘沁偉早已沒有居住福壽街租屋處,甚至也與丘搬到新住處一段時日,事後更沒帶丘到警局報到,直到警方持搜索票前往新住處才查獲丘沁偉,認為他確有使人犯隱避的主觀犯意及客觀行為,因藏匿人犯罪判拘役55日,易科罰金5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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