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率全國之先於3月2日起公告實施「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首週共攔獲3位男女因涉嫌多次酒後駕車被公告,成全國首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為有效遏阻酒駕再犯事件危及市民安全,台南市政府率全國之先於3月2日起公告實施「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首週共攔獲3位男女因涉嫌多次酒後駕車,被公告在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網頁,為全國第一起因酒駕累犯被公開資訊的案例。
交通局再次呼籲市民朋友酒後不開車,共同維護市民安全,酒駕被攔獲不僅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還將被公開資訊。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酒駕再犯者得公布再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將於3月31日起實施,但相當重視酒駕危害事件的市長黃偉哲指示交通局、警察局、法制處等單位應於法令上路前應有更積極作為,以期回應廣大民眾對用路安全的期待。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台南市全國首創推動「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以酒駕肇事致死、酒駕肇事重傷、酒駕肇事逃逸、受社會矚目酒駕新聞事件、因酒駕受裁決處分確定等5類重大酒駕事件,將汽機車駕駛人當事人去識別化資訊、違規事實相關說明、當事人影像模糊化處理的相關照片,適時公布於交通局網站(https://traffic.tainan.gov.tw/ActivitiesDetailC004110.aspx?Cond=3279a1cc-34c1-446f-9b33-e5eaf611c345),希望藉此讓酒後駕車等不良習慣民眾能有所警惕,同時提醒民眾行經酒駕事故路段時能更加小心。
交通局指出,公告執行首週警方分別在麻豆區謝庴寮、下營區九份街、中西區民族路2段攔獲謝姓、邱姓、林姓等3名男女涉嫌酒後開車、騎機車的再犯案件,酒測值分別為0.9mg/L、1.03mg/L、0.32mg/L,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由於3人均曾因酒駕受過裁決處分確定的累犯,交通局依「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將3人公告在台南市重大酒駕件網頁。
交通局表示,基於保護本市市民及用路人交通安全的公益正當目的,日後仍將針對重大酒駕肇事事故適時主動以公開資訊方式,遏阻酒駕事件對市民及用路人的威脅風險。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害人害已,酒後不開(騎)車,可請未飲酒親朋好友接送或搭乘計程車,並可多利用酒後代駕服務。
不過有諸多網友質疑交通局公布酒駕訊息,還依個資法去保護酒駕者姓名及相關個資,可能只有酒駕當事人親友才可能識別,這種訊息揭露對一般社會大眾有何意義?對酒駕當事人有何遏阻作用?
台南市長黃偉哲指出,酒駕是大家都非常厭惡的,大家都說零容忍,但是事實上,酒駕還是沒有辦法零發生,那大家都想辦法來加重罰則,甚至於公佈他的個資,中央規定是在3月31日開始,甚至可能落實到地方可能到4月份,但是我們台南市已經在3月13日公佈第一波酒駕累犯的人,他的比較相對的,有點去識別化,但是街坊鄰居應該都可以揣測的到的相關的資料。
黃偉哲指出,這個是不得已中的辦法,我們不能夠違反中央的法律,但是又鑒於大家對於酒駕的人,尤其是累犯的人的深惡痛絕,我們的地方用一個行政命令可以做的方式,來做一個公布。但是到3月底或4月初,中央的法令確定施行的話,我們就回歸到中央的法令,在此之前,我們搶先希望能夠把對於酒駕的人有所警惕。接下來還會陸陸續續公布,因為不是每天都有人累犯,但是如果有累犯的話,我們查到了,我們就會直接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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