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市無黨籍美女議員戴寧,疑涉詐領助理費500萬元遭查,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80萬交保,地檢不服抗告,台南高分院認戴寧罪嫌重大、交保有串證之虞且交保金過低等5大理由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嘉義地方法院今(13日)上午重開合議庭,經數小時後,法官審議,認戴寧罪嫌重大、串證等認有羈押必要。
已連任3屆的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9日遭檢調發動搜索服務處和住家等處,漏夜偵訊相關人員,隔日以有串證之虞等理由,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戴寧,地院裁定戴寧以80萬元交保,地檢不服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
12日台南高分院開合議庭,以5理由駁回,認為戴寧涉嫌詐得議員助理補助費高達520多萬元,所涉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原審法官竟裁定80萬元交保,且無法說明交保足以取代原有的羈押處分,以防止戴寧逃亡。
嘉義地方法院12日下午接獲撤銷,以立即通知戴寧及律師陳擇嘉,今天上午約9點半到法院聽判,嘉院也表示,將由合議庭三位法官進行審理。
經開合議庭審議後,認為有多名證人證述、銀行存摺、監視器錄影畫面等,足見戴寧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重大,原審認沒串滅證之虞,遭戴寧否認並辯稱「助理是父母所聘用」,該部分將傳喚她父母查證,由於戴寧與相關被告跟證人都有親友關係,僅以禁止她與證人聯繫接觸,是否能防止串證等都存在疑慮,加上涉詐助理費達521萬5774元,嘉院僅以80萬交保,且沒說明如何確保不串證、逃亡,改裁定羈押禁見。
對此,戴寧委任律師陳澤嘉說,議員完全無法接受這次的羈押裁定,授權我提出抗告,也跟法官表明明天一早會把抗告書送達法院,畢竟這是現任市議員遭到羈押的情況,且羈押理由不充足、牽強,會盡快幫議員提起抗告,希望能有交保或其他處置。
▲嘉義市無黨籍九頭身美女議員戴寧疑詐領助理補助費遭查,經嘉義法院裁定80萬元交保,地檢不服抗告,今(13日)開合議庭重新裁定 。(資料圖/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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