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呼籲尚未登記工廠於3月19日前申請納管。(圖/翻攝「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官方網站)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違章農地工廠申請納管或特定工廠登記的「落日條款」,最後期限為3月19日;南投縣長林明溱指出,全縣尚有145家符合輔導資格的違章工廠尚未提出申請,恐面臨中央要求依法斷水斷電的命運,縣府也將受理時間延長至21日上班日,呼籲業者把握最後機會、儘速提出申請。
林明溱今天於縣務會議中表示,《工廠管理輔導法》在2019年修正通過後,中央推動以「特定工廠登記」取代臨時工廠登記的輔導方案,凡是2016年5月20日前的既存農地工廠,符合輔導對象的業者須於2022年3月19日前申請納管,就能享有3年提報計畫、10年完成改善,並在20年輔導改善期間內,完成土地、建物合法化的資格。
▲南投縣建設處查察違章農地工廠。(圖/資料照,南投縣政府提供)
縣府建設處長李正偉補充說明,南投目前有441家農地違章工廠,其中11家屬2016年5月20日後設立,另2家非屬低汙染工廠,也就是有428家符合輔導資格、可申請納管或特定工廠登記,至今也已有283家提出申請,但仍有145家可申請卻未申請。
林明溱說,因3月19日適逢例假日,縣府受理期限順延到21日(週一),若逾期未申請,屆時縣府將依中央規定實施鐵腕,土地使用分區不符的違章工廠須斷水斷電處分,否則恐陷公務人員廢弛職務的違法情形。
李正偉指出,為免符合輔導條件的違章工廠因逾期未申請納管,而遭斷水斷電強制處分、衍生停業和員工失業的問題,已積極發函所有可申請尚未申請的每一家廠商,並透過南投縣商業會、工業會及南崗工業區廠商協進會等管道,協助周知其會員或相關廠商,希望有心納管進而合法登記為特定工廠的業者,務必把握最後機會,及時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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