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2線4警官開公務車遊花東 國家級追焦「後座載女人」慘了

▲▼新莊分局賴姓副分局長開警用公務車載妻子旅遊被抓包             。(圖/記者陳以昇攝)

▲新莊分局賴姓副分局長開警用偵防車載妻子旅遊被抓包 。(圖/記者陳以昇攝)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分局一名副分局長日前代表分局到台東參加公祭,卻提前休2天開著偵查隊公務偵防車,載妻子到花東旅遊,還拍照貼上臉書,第3天再去參加公祭,期間還使用公務油卡加油;沒想到在2月間,他又騎著警用公務機車,載妻子上陽明山遊玩,結果超速被拍照,罰單寄到警局才讓事件曝光,目前新北市警察局政風室正著手調查。

據了解,新莊分局賴副分局長在2021年12月1日,代表分局要到台東參加同仁父親告別式,事前有依規定向偵查隊借用公務偵防車,結果竟利用參加公祭之便,向分局提前請了11月29、30日2天假,開著偵防車載妻子到花東旅遊度假,每到景點都打卡拍照曬恩愛,更使用公務油卡加油後核銷。

本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仍東窗事發。由於賴副分局長要求分局配給他一部警用公務機車,做為在新莊轄區移動方便之用,但僅限於公務使用;根據警政署明文規定「警用機車不得做為上下班及私人使用」,但賴副分局長卻貪圖小利,每天騎警用機車上下班,往返北市住家和分局。

更甚的是,今年(2022年)2月間,他更騎著警用公務機車載著妻子到陽明山遊玩,過程中還超速被測速相機拍照,由於警用公務機車所有人均屬新北市警察局所有,違規罰單及照片順理成章寄送至市警局,負責的後勤科看到照片也嚇了一跳,如果在執行公務,怎麼會後座載一個女人,懷疑公器私用。

市警局政風室介入調查,得知當天是載著他妻子上山遊玩,隨後進一步調查使用公務車狀況,才發現賴副分局長花東曬恩愛之旅也是使用警用偵防車,行為涉及公務員貪污,如此知法犯法,貪圖小利,枉為一個分局的第二把交椅。

新北市警察局表示,確實有接獲檢舉本案,因為層級問題立即指派警察局政風室獨立調查中,就目前資料來看,應有派車不當等問題,本案將秉持不護短丶實事求是及 懲當其過原則,公正丶獨立調查,倘缺失查實將依規定從嚴議處。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