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消防局救援人員陪同女友山下山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黃姓女山友14日攀登北大武山,行經4.2公里處昏倒,檜谷山莊人員獲報救援,並將她揹回山莊,會同消防人員以陸空救援方式搶救,因雲層太厚直升機無法執行吊掛作業,經評估她可單獨行走,因救援人員陪同她下山,消防局提醒山友,登山應結伴同行,考量身體狀況,確保安全。
檜谷山莊莊主於「北大武山資訊站臉書PO文,指山友昏倒在步道4.2公里,立刻丟下手中的碗筷,帶著小戴跟勞楚( 特蒐的義消)上去了解情況。發現女山友滑倒頭部受創,呈現昏迷狀態,立刻報案通知消防局,第一時間不了解傷者的傷勢,不敢移動,過了些許時間傷者甦醒,開始檢傷,頭部撕裂傷、手腕疼痛、腳麻,嘗試攙扶讓她自行行走,結果腳踝呈現彎曲狀態, 決定用人力背負的方式回山莊。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14日11時35分接接獲檜谷山莊莊主報案,於泰武鄉北大武4.2公里有山友摔傷,立即派遣泰武分隊、來義分隊、第二大隊及特搜大隊(共計8車17人)出勤,由第二大隊長林國偉指揮,亦同步向空勤總隊申請直升機支援吊掛,陸空兩隊同時併進,以爭取最佳救援時間。
空勤總隊直升機於13時許飛抵吊掛點,但現場雲層太厚,無法執行吊掛,地面搶救人員持續前往於14時54分接觸傷者,初步評估53歲黃姓女山友,意識清醒、頭部外傷、右手疼痛,尚可行走,並協助傷者下山,17時28分抵達新登山口,傷者表示跟團離開後再自行就醫。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表示,該案違反屏東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第2項(領隊未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等相關證照)、及同條第4項(領隊未依規定為本人及隊員辦理登山綜合保險),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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