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業務把手機留在咖啡廳廁所偷拍被抓包,賠償被害人20萬元才獲得緩起訴。(示意圖/Unsplash)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洪姓保險業務員去年參加公司舉辦的座談會時,一時起了色心,偷偷把自己的手機架在廁所內,以為神不之鬼不覺,卻被後來第1個去上廁所的女子馬上發現,洪男坦承偷拍,承諾賠償20萬元換取被害人原諒和解,並自願拋棄手機所有權,讓檢警拿去銷毀,台北地檢署15日依妨害秘密罪嫌,給予宏男緩起訴處分。
洪男(26歲)的公司是在2021年8月24日,包下台北市信義區某咖啡廳舉辦座談會,這間咖啡廳的廁所是男女共用,洪男見當天同仁到場踴躍,覺得有機可趁,就大膽把對業務來說很重要的手機留在廁所內,等著偷拍其他人如廁畫面。
果然沒多久後,咖啡廳的女服務生就進到廁所內,女服務生一下就發現廁所多了一支手機,檢查發現正在錄影,洪男發現事跡敗露,苦求女服務生原諒,為了證明自己不會再犯,除了答應賠償女服務生20萬元,也自願放棄手機所有權,讓辦案人員拿去銷毀,檢察官因此同意給予緩起訴處分,處分期間2年,洪男除了要履行賠償義務外,還要提供40小時的義務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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