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涉嫌尾隨少女企圖性侵。(圖/翻攝自陳男臉書)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有性侵前科的陳姓男子(42歲),去年12月在某百貨賣場發現17歲少女落單,竟尾隨少女進入廁所,拔刀準備性侵,少女掙扎呼救,幸好同行友人及時搶救才逃過一劫;沒想到陳男在今年1月又尾隨另一名14歲穿著制服的國中女學生進入她家公寓,噁心的問她穿什麼顏色內褲?女學生嚇得跑回家,警方獲報後逮捕陳男,他竟辯稱當天是自己生日,且因乾女兒剛剛過世,他精神恍惚以為看到乾女兒才去搭訕,不是要性侵,但檢方認為他犯意明確,偵結後今依強制罪陳男起訴。
▲陳姓男子進入百貨賣場。(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檢方指出,陳男是在去年12月某日下午6時許在某百貨賣場,發現少女一個人要上廁所,他尾隨進入女廁所,反鎖大門後,摀住少女嘴巴要她「別叫」,少女掙扎反抗,陳男隨即拿出刀子恐嚇,少女嚇得大叫,所幸同行友人在廁所外聽到,趕緊拍門呼喊,陳男見事跡敗露逃。
今年1月中旬某日的下午5時許,陳男見到另一名穿著制服的國中女生落單,竟尾隨國中女到她家,進入公寓後,陳男猥瑣的問小女生「幾歲?念幾年級?內褲穿什麼顏色?可不可以看一下?」,嚇得小女生三步併兩步逃回家,也逃過魔掌。
兩名被害少女報案後,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有多次性侵前科的陳男,他在警詢時辯稱在賣場沒有性侵意圖,當天是自己的生日,前一個月他的乾女兒自殺死了,他犯案當天以為遇到乾女兒,才上前搭訕講話,而且也沒有拿出刀子,在公寓則是想問女學生喜歡什麼顏色,想買個娃娃給女兒。
檢警發現,陳男在2008年曾因加重強制性交罪入監服刑,2016年假釋出獄後,2018年又犯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被判刑,目前仍在審理中,足以佐證陳男有強制性交之犯意,認為他說只是要講話搭訕是脫罪之詞,偵結後今依強制罪嫌將陳男提起公訴。
陳男遭起訴後移審法院,檢方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獲准,以避免陳男繼續在外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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