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大生在個人臉書放出想轉學至東吳大學法律系,未料卻被陳姓補教老師痛罵「低能屁孩」。(圖/資料照,與本案無關/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林冠吟/新北報導
一名女大生2020年間在個人臉書上轉貼自己報考東吳大學轉學考的備取榜單,並寫下「備4啊啊啊啊啊......#求求你讓我上啊啊啊啊啊...」等語,其中一名友人看見便在下方詢問,「為何要國立轉私大?」,一名陳姓補教老師也加入討論,未料陳男竟留言痛罵女大生「低能屁孩」,讓女大生氣得怒告陳男妨害名譽。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陳男罰金9000元,得服勞役。
判決書指出,女大生2020年間在臉書張貼自己報考東吳大學轉學考的榜單,其中一名友人見狀,遂在貼文下方留言指出,「何以國立大學念得好好的,為何要轉讀私立大學?」等語,雙方因而開始針對國立大學與私立大學法律系之比較展開回應,期間一名陳姓補教老師也加入討論,但陳男卻留言痛罵女大生,「看妳這低能屁孩自以為是頭腦壞掉,還想從國立轉私立,進去就知道學店坑錢,不過妳的態度很適合當綠共文青,可以往政治發展~」,女大生氣得對陳男怒告妨害名譽。
應訊時,陳姓補教老師坦承確實留有相關文字,但他向檢警辯稱,他只是基於老師的角度想要規勸女大生,阻止她從中興法律轉到東吳法律。
陳男表示,他自己是從輔大醫學院轉往台大農學院,但女大生似乎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直言法律系不一樣,且東吳的師資與資源不輸國立,但陳男仍認為沒有什麼不一樣,國立比私立便宜,且資源也較多,而法律系也是人,不是神,何況法律系貪贓枉法一大堆。
陳男指出,熟知女大生聽了之後相當不高興,怒傳簡訊回嗆陳男「白痴!廢物!沒有讀過法律系,不懂就閉嘴」等語,因此陳男才會回嗆女大生是低能屁孩。不過女大生否認此事,並指出陳男事後有修改留言將相關情緒性字眼拿掉。
不過新北地院審理後卻指出,審酌臉書截圖等相關證據後來看,儘管陳男表示是女大生先出言挑釁,但從對話來看多在討論國立與私立大學法律系資源、國考錄取名額等話題,尤其直到陳男留言「看妳這低能屁孩自以為是頭腦壞掉」等語出現之前,未見陳男有指責女大生先私訊挑釁之情形。
法官表示,陳男直到女大生表明要他道歉並要提告後,才編輯留言將情緒性字眼拿掉改為「看妳自以為是頭腦壞掉」,顯見其自知出言失當,有觸法疑慮而有後面之掩飾行為,且陳男為智識能力正常,有社會歷練經驗之成年人,應知雙方對話已無法達到理性溝通的程度,除停止繼續留言外,亦可私訊留言,避免在公開網頁上發表貶損他人人格尊嚴之宣洩情緒言詞,但陳男卻仍故意為之,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陳男罰金9000元,得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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