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前妻都找來!全家出動當人頭 國道服務區清潔主任4年詐250萬

▲▼ 西湖服務區清潔主任以4家人當人頭戶詐領薪水4年達250萬。(圖/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西湖服務區清潔主任以4名家人當人頭戶,詐領薪水4年高達250萬。(圖/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記者蔡怡萍/苗栗報導

一名派駐於國道西湖服務區的清潔主任劉姓男子,利用職務之便將其妻子、岳母、母親,甚至前妻登載為清潔隊員工,並偽造虛有的上班紀錄、班表,自己幫忙打上下班卡、填寫紀錄表等,詐領薪水長達4年,共得手250萬餘元,被其他人發現有異才舉報揭穿。苗栗地院依照多條偽造文書罪,判應執行1年10個月有期徒刑,非法所得全部沒收。

劉男為國道西湖服務區之清潔主任,負責調派該公司員工在服務區之工作人力,並製作員工每月班表,但他在2016年4月開始,將自己的妻子、母親、岳母、前妻等4人填寫為清潔隊員工,製作假班表、假打卡紀錄,甚至還代為臉部掃描考勤機,使得公司以為這些人真的在服務區上班而支付薪水,且長達4年時間劉男「1人作業」都沒被發現,直到2020年3月有員工發覺出勤人員狀況不符,向上舉報後報警揭發。

而劉男受詢時坦承有以妻子、母親、岳母、前妻等為人頭戶請領薪資,但表示公司一開始就知道這些人沒有來上班,是劉男因薪水低、又為責任制,又要管理整個休息站員工,想請辭受到公司慰留後,指示劉男提供人頭戶,將虛報薪資做為補貼,且後來還要作公關費用、員工福利、器具損壞採買等支出,才多找了好幾個人頭戶,並不是有意詐領。

而警方提詢其妻、母、岳母、前妻,皆表示被作為人頭戶一事不知情,其中前妻表示與劉男協議離婚後每個月支付小孩贍養費,也的確都有入帳,但不知道這筆錢原來是這樣來的。

苗栗地院依照公司負責人、服務區多名正式員工等證詞,再對比金流等證據,認為劉男所述多有不實、不足採信,將人頭戶個別依偽照文書罪,多條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犯罪所得全數追討沒入,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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