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騎士拍下後方普通機車騎士比中指,提告公然侮辱結果不起訴。(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日前騎車載著女友騎在新店山路上時,突然被一群重機超車越過,重機騎士後方監視器拍下陳男左手比中指的影片,憤而控告陳男公然侮辱,陳男解釋是在罵女友指路錯誤,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勘驗影片後認為,陳男並非當面羞辱重機騎士,可能只是在宣洩被超車或忌妒等不滿情緒,16日以罪嫌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
陳男是在2021年11月28日,騎著普通機車載女友在新店安康路往三峽方向時,遇上了重機車隊,其中1輛重機超越陳男後,被其他車友告知,陳男在他後面比中指,重機騎士查看自己的後方行車紀錄器,果然拍下陳男的侮辱性手勢,因此向新店分局提告。
檢警勘驗重機騎士提供影片,當時超車過程並沒有違規,陳男也的確舉起左手比出中指,但陳男到案否認在罵重機騎士,他說當天因女友用手機導航指引路線錯誤,他才會生氣舉起中指兇女友。
檢察官認為,陳男並非當面對重機騎士比中指,可能是真的在兇後座女友,也可能是不爽被超車,或是忌妒、不滿重機呼嘯而過的轟隆巨響,所以用中指宣洩情緒,無證據證明他要藉此辱罵重機騎士,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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