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農業處長吳芳銘在辭職生效當晚酒駕自撞,所幸無人受傷。(圖/翻攝自Facebook/吳芳銘)
記者閔文昱、蔡佩旻/雲林報導
前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長吳芳銘,年前因個人因素向縣府提出辭職, 不料卻在今(16日)傳出,他在3月12日離職生效日當天,酒駕撞路邊車輛,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對此,吳芳銘晚間也在臉書PO文道歉了。
吳芳銘16日晚間在臉書發文指出,「個人的行為對社會造成不良示範,深切悔悟,特此道歉。無人受傷,謝謝大家的關心。」並hashtag「#不要讓撞杯變成了撞車」。
據了解,吳芳銘12日晚間於虎尾鎮餐敘,席間稍有飲酒,返家途中不慎自撞路邊車輛,未造成人員受傷,酒測值0.81,警方將其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經法院裁定10萬元緩起訴。
雲林縣政府對此統一發出說明,關於本府前農業處長吳芳銘酒駕一事,雲林縣政府新聞處長羅楚東表示,該事件發生在3/12深夜,但事實上同一天稍早,吳前處長已向縣長請辭獲准。羅楚東說,吳芳銘前處長因個人因素,在去年底即向縣長請辭,雖經縣長多次慰留,吳前處長仍辭意甚堅,因此縣長於3月12日下午批准辭呈,也即刻生效。
新聞處長羅楚東強調,張麗善縣長感謝吳前處長任內對雲林縣農業推廣的努力與付出,但酒駕行為就是不對,該案已交付法律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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